第504条
关于第504条

《1973年康复法案》第504条是一项反歧视法规,旨在为患有身体或精神健康障碍的学生提供平等参与教育项目、服务和活动的机会。
当学生因身体或精神障碍导致主要生活活动受到限制时,学区有义务为该学生创造公平的学习环境,以防止歧视,并确保其享有与普通同学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对于那些在没有特殊调整和/或合理便利的情况下,或在仅获得与其他学生同等可用的调整和/或合理便利的情况下,仍能在学校取得学业进步的学生,虽然其符合《第504条》规定的反歧视保护条件,但不会为其制定书面《第504条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