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913--紧急情况下学校停课

1.0 明尼通卡学区政策规定,除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实施外,所有常规安排的上课日均应照常上课。

2.0 校长或其指定人员可根据其最佳判断,在认为有利于学生福祉时决定停课或缩短上课时间。

2.1 若因恶劣天气或其他紧急情况导致学校继续开放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可全天停课,或推迟至晚于常规时间表规定的时段开放。

2.2 若在教学日期间发生风暴或其他紧急情况,学校可能比正常时间提前关闭。

2.3 若延迟开学能确保学校在更晚时段安全开放,则任何日子的开学时间均可推迟。

2.4 若因公用设施故障或其他原因不宜照常上课,可关闭特定建筑物或整个学区,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3.0 关于出勤问题,应理解为家长完全有权自行决定子女在寒冷或暴风雨天气是否到校上课。通常情况下,需遵循《政策502:学生出勤与旷课管理》规定的出勤流程,此类缺勤将被计为正当缺勤。

4.0 学校紧急通知的官方广播电台将由校董会在1月组织会议上确定。其他申请接收通知的电台将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予以告知。

5.0 校长或其指定人员可酌情决定通过电话通知教职工和学生。

交叉引用:    
政策502:学生出勤与旷课规定
政策503:明尼通卡高中出勤政策

通过于200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