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900--传播和新闻

1.0 目的

有效沟通对明尼通卡学区的持续成功至关重要。本政策旨在确保建立高效、注重成效的双向沟通机制,以提升公众对学区学生、教职员工、项目及目标的认知度、理解度、关注度与支持度——打造一个激励所有人追求卓越的学习型社区。

2.0 一般政策声明

学区有效沟通的核心在于构建教育机构与其内部及外部公众之间的关系。这是基于道德规范的系统性管理职能,旨在通过双向沟通促进对机构目标、成就及需求的理解,从而提升学区的项目质量、服务水平及声誉。该职能致力于帮助校董会及行政部门解读公众态度、观点与信念,进而制定广受认可的项目、政策及流程,最终推动学生学业成就。 该职能需解读公众态度、观点与信念,使校董会及行政部门能够识别并协助制定广受理解与支持的项目、政策及流程,从而促进学生学业成就。

组织中的每项决策与行动都可能影响学区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从而提升或损害学区履行学生教育使命的能力。唯有当组织中的每个人都承担起有效沟通、建立关系、宣传组织以及在日常工作中作为学区形象大使的责任时,学区的沟通计划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3.0 职责范围

一项有计划、系统化、持续性的双向沟通计划,是学区全体董事会成员和员工共同承担的责任。

3.1 校董会负责确保实施有计划且有效的双向沟通计划。校董会将制定并维护学区的愿景、使命宣言及战略规划。校董会将设立沟通办公室,确保沟通目标与活动符合校董会愿景、学区战略规划及年度目标。校董会将授权动用公共资金以支持已通过的目标。

校董会通过投票或获得多数董事公开同意的方式进行决策。校董会主席或其指定人员担任校董会发言人。校董会成员应竭力为学区学生发声,全力推动学区发展,保持对选民的高可见度和可及性,确保与教育总监保持开放及时的沟通,并以言行激励他人。

3.2 学区沟通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由学监及/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学监是与校董会沟通的主要联络人。学监确保对公众保持开放态度并及时回应,在教职员工和社区中保持高度可见度和可接触性,作为学区愿景、使命和目标的主要传达者,并定期与家长、学生、教职员工及社区领袖会面,促进双向沟通。

3.3 通讯主任由学监指定,担任学区的首席发言人。通讯团队负责制定并实施学区通讯计划,尤其针对复杂或争议性议题。通讯办公室确保学区通讯内容的一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3.4 校级或部门级沟通的建立责任由校长或部门主管承担。校长及管理人员为学校或部门的沟通氛围与人际关系奠定基调。他们是向员工及相关群体传递信息的首要沟通者。各学校或部门的工作人员将与员工、学生及家庭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

3.5 所有学校雇员在日常工作中均代表学区行事。 员工有责任准确有效地传达关于其所在学校、学区或专业职责及知识范围内的相关信息。他们不应试图替他人作答,或讨论不熟悉的议题,以及超出学校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学区员工应积极努力了解学区概况、项目、服务、成就、挑战、规划及重点工作。

4.0 要求

4.1 所有地区通讯均将遵循最高效的沟通标准。

4.1.1 所有沟通均以追求真实、准确和公正为准则。严禁蓄意发布错误信息。若发现无意间发布了错误信息,须立即予以更正。

4.1.2 学生、家庭及教职员工的隐私与声誉将受到尊重与保护。除法律或董事会其他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发布可能损害学生或教职员工声誉的信息。

4.1.3 学区雇员及校董会成员的行为、态度与行动,无论在公共场合或私人场合,均须遵循高标准的道德规范。

4.1.4 积极语言、面对面对话和个性化沟通将被频繁采用,作为促成理想态度和行为的最有效沟通实践。

4.1.5 本区将运用适当的通讯技术,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效沟通并促进其参与。

4.1.6 本区将致力于决策透明化,提供获取公共信息的适当途径,并尊重自由探究的理念及他人的意见。

4.1.6 所有重大沟通、变革举措或新项目均需制定书面沟通计划,该计划除满足学区需求外,还需预判相关群体的关切、需求及期望。

4.2 传播计划的目标。

4.2.1 动员员工和利益相关者成为明尼通卡学区的形象大使。

4.2.2 积极引导家长、学生和教职员工参与学习过程。

4.2.3 为实现学区的使命、目标和宗旨,获取必要的认知、理解与支持。

4.2.4 为确保双向沟通,向公众阐释组织理念,并将公众(价值观、观点和态度)的诉求传达给区政府。

4.2.5 为庆祝学生、教职员工及社区成员取得的成就与作出的贡献。

4.2.6 将明尼通卡公立学校推广为世界级学区,并确立其作为明尼苏达州及全美顶尖学区之一的地位。

4.2.7 确保在整个地区范围内实施有效的沟通策略。

交叉引用:
政策第205号:公开会议与非公开会议
政策第206号:公众参与校董会会议
政策第307号:访问与传播(遵守数据实践法案)
政策第406号:员工档案——关于收集、维护及披露的政策
政策编号428:尊重职场政策
政策编号470:员工使用社交媒体政策
政策第515号:学生档案的保护与隐私(遵守《数据实践法》)
政策编号524:电子技术政策 合理使用政策
政策编号525:网站与内联网政策
政策编号806:危机管理政策
政策第906号:大众传播与学校公告
政策第910号:媒体关系
政策第913号:紧急情况下的学校关闭

于2003年12月18日通过
审阅日期:2010年10月28日
2010年11月4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