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909——在安排学校活动时兼顾家庭和社区活动

一、 目的

本政策的目的是在安排课后活动时,体现对家庭时光和社区优先事项的尊重,并明确规定特定时段内不得为学区学生安排任何学校主办的活动。

二、 政策概述

明尼通卡学区教育委员会认为,家庭在确保子女的学业、身体、精神及道德教育方面负有首要责任。教育委员会同时也认可并重视学校以外的其他机构在青少年全面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尽管初衷良好,但提供种类繁多的课程及课外活动选项——这些选项面向广大学生且能满足学生的兴趣需求——可能会带来排课方面的挑战。如果不加以控制,这些活动很容易占据学生每周的每一天和每一晚。因此,明尼通卡学区教育委员会制定了以下政策,对学区学生的校内活动安排进行限制,以便为家庭和社区活动预留专门时间:

  1. 周三晚上和周日被指定为家庭/社区活动时间。除经学监批准外,学校或明尼通卡社区教育中心不得在此期间为E-12学区的学生安排任何活动。周三的课后活动最迟应于下午6:30结束。
     
  2. 明尼苏达州鼓励公民全面参与政治进程,州法律规定,除常规课程外,选举日当天下午6:00至8:00期间,以及政党选区党团会议当天下午7:00之后,不得举办任何由学校主办的活动。此外,在初选和普选的选举日期间,禁止在此时间段内使用或租用学区设施。
     
  3. 校董会希望避免与公认的宗教节日发生冲突。因此,任何活动均不得要求学生或家长在该家庭需履行宗教义务的日子参与。
     
  4. 校董会也充分认识到并重视家长在子女学业成功中的重要作用,并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时间安排上的冲突,以免家长被迫在子女的学校活动之间做出取舍。

三、 责任

  1. 学监或其指定人员应制定相关程序及制衡机制,以确保学区内所有活动的日程安排均符合本政策规定。
     
  2. 学监或其指定人员应每年通知所有管理人员、教职员工及家长团体负责人有关活动受限的具体日期。
     
  3. 学监或其指定人员应每年审查学校活动日程表,以解决可能导致家长不得不选择参加某位子女的学校活动而放弃参加其兄弟姐妹学校活动的日程冲突问题。

四、 定义

“学校主办的活动”是指由学校或学区安排或主办的任何课外活动,包括明尼通卡社区教育项目、PTA/PTO/PTSA活动、体育训练和比赛、艺术表演、拓展活动以及其他涉及本学区学生的类似活动。

五、 本政策的例外情况

有时,学区场地上会举办某些活动,届时学区必须将其政策服从于其他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明尼苏达州高中联盟。当此类活动发生时,学监或其指定人员应向该管理机构提议修改相关规定;然而,校董会承认,学区在此类决策中的权限和影响力可能有限。

任何违反本政策的例外情况,均须事先获得教育总监的批准。

本政策无意限制将校舍出租或用于非校内团体主办的活动。

通过日期:2004年12月2日
修订并通过: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