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526--学生使用手机和其他个人电子设备
一、目的
本政策旨在明确对学生所持有的现有及新兴技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具备录制和/或传输数据或图像功能的手机及其他个人电子设备)的合理使用规范。
II. 一般性政策声明
明尼通卡学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学术诚信及技术设备使用责任感抱有高度期望。在校内、校车上或学校主办活动中持有及/或使用技术设备的学子,须充分尊重教育环境及校园社区所有成员的权利与隐私。州法律赋予教职员工和学生特定隐私权。 根据州法及联邦法律,学生在校期间、课堂内及校园内的行为均属隐私范畴,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进行录制或传播。
三、在校、校车及校园活动中负责任使用标准
- 尊重教育环境:
- 学区在需要特定设备时,将提供适宜的技术设备用于学习。教师也可酌情允许(但不强制要求)学生使用个人电子设备辅助学习,具体由教师或其他学校工作人员酌情决定。
- 在教学时间内,手机及其他个人电子设备须保持静音状态并收好,除非经教师或其他学校工作人员特别允许。
- 学生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干扰或破坏教育环境的电子设备,亦不得将其用于不当、不道德或非法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传播或浏览不当或色情内容、侵犯他人隐私权、作弊、骚扰或欺凌行为。在校内、校车上或学校活动中接触不当内容将受到纪律处分,即使该接触属无意为之。 建议家长监督并/或限制学生的手机网络访问权限。
- 在每节课前后或全天在批准的公共区域内,可适当且礼貌地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
- 尊重隐私权:
- 学生不得在校园内、校车上或学校主办的活动中,未经他人知情同意擅自录音、拍照或录像。但属于公共场合的活动(如体育赛事、公开会议、学术竞赛或公开演出)除外。学校社交活动、学生社团主办的活动、团队建设活动以及在教学日期间举行的活动均不属于公共场合范畴。
- 学生不得在未经他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电子邮件、短信、互联网或社交媒体发布,或以其他电子方式传播在校拍摄的他人图像。
- 严禁在更衣室、试衣间、保健室及卫生间内对他人进行录音、拍照或录像,这些场所是个人完全有权期待隐私保护的区域。
- 确保学术诚信:学生不得以任何可能引发教师或工作人员质疑的方式使用手机、iPad或其他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在考试或学术作业中涉嫌作弊,或违反版权政策的行为。
特此提醒学生:在特定考试期间(包括但不限于ACT、大学先修课程及国际文凭考试),若通过手机或电子设备进行任何有声传输,将导致考生被驱离考场并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 遵守其他学区政策:使用手机或其他个人电子设备不得违反任何其他学区政策,包括涉及学生隐私、版权、作弊、剽窃、文明礼仪、学生行为准则、电子技术合理使用或骚扰等方面的规定。若同时违反多项学区政策,则可能适用各项政策的相应后果。
- 个人财产责任:
- 选择携带个人设备到校的学生,须自行承担与持有及使用个人设备相关的所有责任与风险,包括互联网接入及数据传输。
- 请家长注意,移动设备不受学区网络过滤系统的约束,确保学生合理使用互联网的责任由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承担。
- 学区雇员不负责存储、保管或排除任何学生个人电子设备的故障。
- 学区及其雇员对任何学生个人电子设备在进入学区、校内或校车上的盗窃、丢失、数据丢失、损坏、毁坏、滥用或蓄意破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违反本政策的行为
违反本政策的学生将依据《学生行为守则》规定受到纪律处分。 多次违规及/或非法或不道德使用个人电子设备的行为,可能导致家长通知、行为契约、多日停学、开除学籍及/或法律诉讼。严重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传播或浏览不当或色情内容、侵犯他人隐私权、作弊、利用电子设备实施骚扰或欺凌行为)将导致立即停学及/或开除学籍及/或法律诉讼。
V. 政策传播
本政策应纳入《学生/家长手册》,发布于学区网站,并根据要求以其他方式分发。
交叉引用:
政策第427号:骚扰与暴力政策
政策编号506:学生纪律与行为准则
政策编号515:学生档案保护与隐私
政策编号515:学生档案保护与隐私
政策编号524:电子技术可接受使用政策
政策编号525:网站与内联网政策
政策编号525:网站与内联网政策
政策第542号:学生文明规范
通过日期:2005年8月18日
修订并批准: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