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460--卓越校长

1.0 哲学

1.1 学区政策规定及学区领导愿景应规范明尼通卡校长的行为。该愿景规定:

1.1.1 明尼通卡所有校长的强有力领导将是落实学区各项举措的关键纽带。这些教育领导者是实施课程设置、评估教师与辅助人员、保持学生纪律一致性、以及构建学校与社区紧密联系的核心力量。

1.1.2 明尼通卡学区的校长将承担相应的责任与职权,以实现学区的使命与愿景。这些才华横溢的领导者将在其管辖的学校内为全体教职员工及志愿者树立行为准则与期望标准。

1.1.3 最重要的是,明尼通卡校方将全力以赴,整合所有资源与人才,致力于帮助每一位明尼通卡学子取得卓越的个人发展与学业成就。

2.0 许可协议

2.1 根据州法律及第424号地区政策,学校校长必须持有与其任职岗位相对应的有效执照。

3.0 专业发展

3.1 根据本政策第1.0节的规定,鼓励校长持续进行专业发展,以履行其岗位职责。

3.1.1 支持主要专业发展的资金将通过两个来源提供:

3.1.1.1 年度业务开支报销账户,该账户是与校长方集体协商达成的《总协议》组成部分;以及

3.1.1.2 由总监或其指定人员批准的其他预算金额。

3.2 员工参加专业发展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报销,应遵循学区政策第412号《员工费用报销规定》。

3.3 参加全国性会议、大会或集会的频率,须经总监或其指定人员在批准预算范围内核准。通常情况下,以下安排将作为规划工作的最低标准。

3.3.1 每两年可参加一次全国会议的职位:高中校长、初中校长、小学校长。

3.3.2 每三年可参加一次全国会议的职位:高中副校长、初中副校长。

3.4 学区特别要求的任何专业发展费用应由学区承担。

3.5 任何需要占用工作时间或由学区承担费用的专业发展活动(例如研讨会、会议、大会或课程)的许可申请,均应向学监或其指定人员提出。

3.5.1 须以书面形式将对该请求采取的行动通知负责人。

4.0 休假

4.1 任何请假申请均须遵循学区相关政策规定,包括:

4.1.1 #425 无薪休假。

4.1.2 #410 《家庭和医疗休假法》

4.1.3 根据学区与校长之间签订的总协议条款和条件特别授权或允许的休假。

5.0 参与专业组织活动

5.1 鼓励校长参与与学区职责直接相关的本地、州级、国家级或国际性组织。

5.2 主管或其指定人员可批准员工参与与岗位职责直接相关的专业组织活动。直接涉及员工组织谈判及相关事务的活动须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否则,应提交个人休假或带薪休假申请。

交叉引用

#210 利益冲突
#404 雇佣背景调查
#406 员工档案记录
#410 《家庭和医疗休假法》
#412 员工报销
#424 许可证状态
#425 无薪休假
明尼通卡校长协会(MAP)与明尼通卡公立学校总协议
 
董事会批准:200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