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535 - 学生 - 校际分配

一、目的

本政策旨在向家庭提供其指定就学区域内所属学校的信息。

  1. K-5年级——每所小学均设有明确划定的学区范围。如有必要,学监可向校董会提出调整建议。
     
  2. 6-8年级——每所中学均设有明确划定的学区范围。如有必要,学监可向校董会提出学区调整建议。
     
  3. 9-12年级——学区边界线构成明尼通卡高中的就学区域,涵盖9-12年级。

II. 特殊任务

学区可在下列情况下将学生分配至其常规分配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包括Tonka在线学校):

  1. 特殊教育:学生可被安排至其常规就读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接受特殊教育指导。该学校可位于学区内任意地点,或根据学区规定在学区边界线外的项目中设立。
     
  2. 职业教育:学生可被分配至其他学区的职业中学就读,前提是该学生同时注册了明尼通卡高中的学籍。
     
  3. 纪律处分:当学生的行为记录表明,转入新环境可能对其教育发展和社交能力有益时,可将该学生调往其常规所属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
     
  4. 自愿转学计划(OPT):学生可根据自愿转学计划(OPT)的规定,从原定学校转至其他学校,以提高出勤率。具体细则如下所述。
     
    1. 家长选择计划(POP)在开学首日前,若某年级学生人数超额,该年级学生必须转回原定就读学校。更多信息详见第三部分。
       
    2. 学区可重新分配位于毗邻边界附近或处于能最大限度降低交通成本及/或减少多个社区干扰区域内的学生。学区将提供交通服务。
       
    3. 被重新分配的学生将在学年结束时返回原定学校。可能存在两种例外情况:
       
      1. 家长/监护人可申请通过转学程序将学生转至接收学校就读下一学年。所有转学程序规则均适用。
         
      2. 在随后的学年里,超员现象仍可能存在,届时可再次启动自愿转学计划。
         
    4. 在根据《优化转学计划》为学生重新分配学校前,必须获得家长/监护人的同意。
       
  5. 非本地居民:未在学区内居住或不符合居住资格的学生,可根据空余名额及班级规模限制被分配至学区内学校。 若该生兄弟姐妹处于相同年级段(K-5年级、6-8年级或9-12年级),学区将尽最大努力安排其就读同一学校;但若受限于可用空间及/或课程设置,学区可将这些学生分配至不同学校。
     
  6. 特殊情况:学生可因本政策未列明但具有合理教育或安全依据的其他原因,从常规分配学校转至其他学校或学习场所。此类转学申请须经教育总监批准。

三、家长选项计划(POP)

家长/监护人可自愿根据家长选择计划(POP)要求学生就读学区内除常规分配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具体如下所述:

  1. 此选项主要为满足家长希望子女就读非指定学校项目的意愿。具体而言,当指定学校未开设导航员课程、语言沉浸式课程(西班牙语或普通话)及学前启蒙幼儿园项目时,可视为符合POP申请条件;其他专项课程亦可纳入考虑范围。
     
  2. 转学申请的发起必须由家长/监护人提出。校方应为此提供专用表格,并公开说明此项选择的可用性。
     
  3. 每个家庭成员必须单独提交一次点对点转学申请。每份申请将独立处理;也就是说,即使同一家庭的其他成员过去或现在已被批准为点对点转学生,也不会因此使特定申请获得特殊优待。
     
  4. 转学申请的批准取决于所申请学校及课程的空余名额情况。
     
    1. 若迟注册者占用了可用名额,或出现其他因素导致校方认为有必要取消名额,被转入的学生可在开学前任何时间被转回其原定学校。
       
    2. 开学后,POP学生将与该校普通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5. POP转移的批准采取逐年审核制。未来年度的转移申请未必能获得批准。
     
  6. 家长/监护人对POP学生的交通安排负有主要责任,除非该学生是为参加三项指定项目之一而往返。学区不保证提供交通服务。但对于经批准的POP学生,在现有路线结构内仍存在某些交通安排的可能性。(参见政策#707:学生交通服务。)
交叉引用:
政策编号502:学生出勤与旷课
政策第509号:非本地学生入学
 
批准日期:2006年4月20日
修订并批准:2014年4月10日
审阅日期:2025年11月20日
批准日期: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