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404 - 就业背景调查

一、目的

本政策旨在维护学区的安全和健康环境,以促进学生的身体、社会和心理健康。为此,学区将对收到聘用通知的申请人进行犯罪历史背景调查或本政策规定的其他背景调 查。校区还可选择对志愿者、独立承包商和学生雇员进行背景调查。

II. 一般性政策声明

  1. 本学区要求获得录用通知的职位申请人接受犯罪记录背景调查。录用通知的生效条件取决于学区认定申请人的犯罪记录不构成录用障碍。
     
  2. 本区特此保留对现任员工或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的任何及所有权利,且无需征得相关人员同意。
     
  3. 遵守本政策绝不限制学区要求提供补充信息,或采用现行程序及其他程序获取有关雇员、应聘者、志愿者、独立承包商及学生雇员的补充背景信息的权利。

三、程序

  1.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在学区收到犯罪记录背景调查结果前不得开始工作。学区可在背景调查完成前有条件录用申请人,但须告知申请人其雇佣关系可能因背景调查结果而终止。 背景调查将由明尼苏达州刑事逮捕局(以下简称"BCA")执行或通过其实施;本学区保留委托其他组织或机构进行犯罪记录背景调查的权利,前提是该行为须符合州法律的基本要求。
     
  2. 获得录用通知的申请人必须签署犯罪记录同意书,授权学区进行犯罪记录背景调查。若申请人在收到录用通知时未能向学区提交签署的背景调查授权书,则视为申请人自愿撤回就业申请。
     
  3. 学区可在满足以下条件时,使用其他学校招聘机构要求进行的犯罪背景调查结果:
     
    1. 犯罪背景调查结果已存档于其他学校招聘机构或可通过其他途径获取;
       
    2. 另一所学校的招聘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进行了犯罪背景调查;
       
    3. 申请人签署书面同意书,授权学区查阅核查结果;
       
    4. 没有理由认为申请人在审查后实施了任何可能使其丧失就业资格的行为。
       
  4. 对于所有非明尼苏达州居民,若获得就业机会或提供体育教练服务及其他课外学术辅导服务(无论有偿或无偿),学区应向明尼苏达州犯罪背景调查局局长(BCA Superintendent)及申请人居住州履行同等职能的政府机构申请进行犯罪记录背景调查;若申请人居住州无政府机构履行同等职能,则向联邦调查局(FBI)申请。 学区可委托私营供应商或公司提供此类服务。此类申请人必须提交经签署的犯罪记录同意书。
     
  5. 如需进行犯罪记录背景调查,申请人必须提供指纹。若申请人提供的指纹无法使用,则须重新提交另一组指纹。
     
  6. 本政策文件的副本应存放于学区就业办公室及学区网页,并应要求分发给求职者以及获邀提供体育教练服务或其他课外学术辅导服务的人员。职位发布及招聘广告中可将接受犯罪记录背景调查的要求纳入基本任职条件。
     
  7. 申请人将依法获知犯罪背景调查的结果。
     
  8.  若犯罪记录背景调查显示申请人无法受雇于本学区,将向其说明此情况。
     
  9. 该地区可将这些程序适用于志愿者、独立承包商或学生雇员,如同他们是就业申请人一样。

四、对准教师采取的纪律处分调查

  1. 学区对拟聘任为教师的个人进行第1款规定的犯罪背景调查时,必须联系教师委员会,以确定该委员会是否曾基于认定教师与学生之间存在性不当行为或企图性不当行为,对该教师采取纪律处分。 若因该类不当行为已采取纪律处分,学区必须依据第13.41条第5款获取与处分实质内容相关的公开数据。 此外,学区必须要求该个人在就业申请中提供其在明尼苏达州及其他州因与学生发生性不当行为或性不当行为未遂而受到的所有当前及既往针对其教师执照的纪律处分信息,并向申请人说明故意提交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将构成解雇理由。
     
  2. 学区可在完成第1款规定的背景调查或收到第1a款规定的教师委员会行动通知前,雇佣或允许个人向学校提供服务,但须告知该个人其雇佣或其他服务关系可能因背景调查结果或教师委员会行动而终止。 学区因依据本节规定的背景调查结果或教学委员会行动决定不予聘用或终止个人雇佣关系及其他服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为本款之目的,若个人申请成为本学区雇员或志愿者的申请因依据本节进行的背景调查而被拒绝,学区必须告知该个人。若现任雇员或志愿者的任职或志愿服务资格因依据第4款进行的背景调查而被终止,学区亦须告知该个人。
     
  4. 定义。就本节而言:
     
    1.  "学校"指第120A.22条第4款所定义的学校,以及第136D.01条规定的中间学区。
       
    2.  "安全违规"指未能防止或未能建立安全保障措施,以阻止违反州契约官员根据第299C.58条第一款第(2)项(B)款制定的安全与管理控制外包标准的信息访问、使用、保留或传播行为。

V. 犯罪记录同意书

本政策附有用于获取犯罪背景调查同意的表格。

法律参考:    
明尼苏达州法规 § 13.04 第4款(不准确或不完整数据)
明尼苏达州法规 § 123B.03(背景调查)
明尼苏达州法规 § 123B.03 第1款(背景调查要求)
明尼苏达州法规 § 123B.03, 第1款, 第1a款(对准教师采取的纪律处分调查)
《明尼苏达州法规》第299C.60-299C.64条(《明尼苏达州儿童保护背景调查法》)
明尼苏达州法规 § 364.09(b)(学区例外条款)

批准日期:200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