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麦金尼-文托条件的学生
住在避难所、旅馆或其他临时住所的儿童和青少年享有某些权利,以确保他们能够接受公共教育。
明尼通卡学校以《麦金尼-文托无家可归者援助法》和《每个学生成功法》(ESSA)为指导。这些联邦法律为无家可归的学生提供了机会,帮助他们充分参与学校生活。
如何界定无家可归?
根据《麦金尼-文托法案》,无家可归被定义为没有固定、经常和适当的夜间住所;这包括以下个人:
- 由于没有其他适当的住所,暂时住在旅馆、汽车旅馆、拖车公园或露营地;
- 居住在汽车、公园、公共场所、废弃建筑、不符合标准的住房、公共汽车或火车站;居住在设计上不适合人类正常睡眠的其他公共或私人场所;
- 住在紧急庇护所或过渡性住房中;
- 被遗弃在医院里;
- 因失去住房或经济困难而暂时与另一住户合住;
- 迁徙并生活在上述任何一种环境中;
- 被视为孤身青少年,即没有父母或监护人的实际监护,并生活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
麦金尼-文托计划如何支持学生?
联系方式
克里斯汀-布林
学生支持服务部执行主任
952-401-5036
christine.breen@minnetonkaschool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