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
根据州法律规定,我们有责任确保所有居住在明尼通卡公立学区辖区内的学龄儿童都能接受教育。我们的主要职责是确保所有在家上学的学生都遵守州法律,并向每户在家上学家庭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表格,以确保其合规。
如需咨询有关家庭教育的具体问题或了解相关要求,请访问明尼苏达州教育部网站。
明尼苏达州教育部无权调查任何学生遭受教育忽视的指控。与其他类型的虐待或忽视情况一样,强制报告人必须向学生居住地的县社会服务部门报告,其他人也可向该部门报告。
- 家庭学校欢迎信
- 未获认证学校初次注册表——最后更新于2019年9月5日
本表格须于每年10月1日前提交给所在地的学区总监,或在将孩子从公立学校退学后的15天内提交。 - 《继续提供教学服务的意向书》——最后更新于2019年8月29日
教师向所在学区提交《初始注册表》后,须于每年10月1日前将本表格提交给所在学区教育局长。
如需申请邮寄资料包或获取更多信息,请通过“Let's Talk”提交请求。
“儿童发现”计划
明尼通卡公立学校致力于识别学区内所有可能需要特殊教育服务的残障儿童。如果您对孩子的学业成绩、语言能力、发音或社交/情感发展感到担忧,并怀疑孩子可能存在残障,请致电 952-401-5013 联系特殊教育服务部。
特殊教育服务
持有现行《个体教育计划》(IEP)的在家上学儿童,可通过“共享时间”注册方式获得特殊教育服务。请联系特殊教育服务部门,了解在家上学学生的相关事宜。
请访问特殊教育网页,获取更多信息和资源。
如有其他疑问,您可以致电明尼苏达州教育部,电话号码为 651-582-8200,或访问该州“学校与入学选择”网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