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635 —— 学术荣誉

一、 目的

本政策的目的是建立一套以标准为依据的学术荣誉制度,以表彰优异的学术成就。

二、 总体政策声明

学区对社区负有责任,确保所有学校员工致力于激励和支持每一位学生,帮助他们追求最高水平的学术和个人成就。在学生就读明尼通卡高中的整个过程中,学校将提供积极且富有启发性的学习环境,以激发每位学生追求卓越的热情。课程设置旨在鼓励学生开拓思维。 课程设置将具备必要的严谨性,以此激励学生达到最高的学术标准。

明尼通卡毕业证书象征着对学术卓越的追求。成绩单将体现学生的个人成就和严谨的选课情况。此外,二者都将认可并表彰学生所取得的最高学术成就。为了激励学生达到这一高标准的学术成就,学区将建立一套学术荣誉制度。为了实现这些目标,该制度必须:

  • 体现优异的学术成绩。
  • 做到诚实、公正、透明和可信
  • 采用标准参照评估。
  • 体现对所有课程和项目中所有学生的高期望。

三、 定义

累积平均绩点(GPA):学生所修所有课程的数值平均分。其计算方法是将所有字母等级对应的分数值相加,再除以已修学分总数。

参照标准:作为判断或决策依据的标准。

成绩加权:通过将 字母等级对应的数值乘以系数 给予 学生更高的分数,以此奖励学生完成大学先修课程(AP)和/或国际文凭课程(IB),并在春季参加全国性/国际性的AP和IB考试。多变量微积分课程作为比AP或IB更高级别的课程,也将获得加权。

学期平均绩点(GPA):学生在特定学期的数值平均分。其计算方法是将各字母等级对应的总分相加,再除以该学期所修课程的总数。

四、 学术卓越荣誉表彰

  1. 从2009届毕业生开始,学校将采用“Laude Latin”模式,在学生高中毕业时表彰其卓越的学术成就。学生将以学术荣誉的标准为目标而努力,而非相互竞争。
     
  2. 学生的最终累积平均绩点(GPA)将用于确定其高中成绩单、毕业证书上的荣誉等级,以及毕业典礼上的学术表彰。将采用以下三个级别的学术荣誉:
     
    1. 最优等(Summa Cum Laude) “以最高荣誉毕业”——累计平均绩点(GPA)达到4.000及以上
    2.  Magna Cum Laude(“优异”)——累计平均绩点(GPA)在3.850至3.999之间
    3. 优等生 “优异”——累计平均绩点(GPA)在3.667至3.849之间
       
      1. 所有学术荣誉的评定均将采用加权平均绩点(GPA)。
         
      2. 该模式将取代明尼通卡学区所有官方文件中使用班级排名以及毕业致辞代表和副致辞代表的惯例。
         
      3. 若出现计算错误,荣誉称号可在事后授予,但已错误授予的荣誉称号将不予撤销。
         
  3. 荣誉榜
     
    1. 每季度将根据加权学期平均绩点(GPA)计算出正式的荣誉榜。
    2. 学期平均绩点达到3.667及以上的学生将被列入“A”级荣誉榜。
    3. 学期平均绩点在3.000至3.666及以上的学生将被列入“B”级荣誉榜。
       
  4. 学术字母
     
    1. 学术奖学金是明尼通卡高中学生因学业成绩优异而获得认可的另一种方式。
      1. 符合学术荣誉信颁发条件的学生,大四学生需在前三个学期的平均绩点达到3.850,大一、大二和大三学生则需在全部四个学期的平均绩点达到3.850。
      2. GPA达到3.850且成功修完明尼通卡高中一门加速课程、AP课程或IB课程(无论是一学年课程还是两学期课程)的学生,将获得标有“荣誉”字样的学术证书。
      3. 优秀学生奖状将在春季颁奖典礼上颁发,并将于下学年开学初在专门的仪式上颁发给大一、大二和大三学生。

五、 向高等教育机构报到

学生成绩单将包含学生的平均绩点(GPA)以及任何“优等”荣誉。

六、 实施

教育局长或其指定人员受命并获授权制定和批准实施本政策的具体程序。

参见:
          第626号政策:学生成绩评定与成绩报告
 
批准日期:2007年6月21日
批准日期:201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