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635--学术荣誉

一、目的

本政策旨在建立一个以标准为基础的学术荣誉制度,以表彰高学术成就。

II. 一般性政策声明

学区对社区的责任在于,所有学校员工都将致力于激励并支持每位学生追求最高水平的学业与个人成就。在明尼通卡高中的求学旅程中,学校将提供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激发每位学生追求卓越的热情。课程设置旨在鼓励学生拓展思维。 课程体系将提供必要的严谨性,激励学生达到最高学术标准。

明尼通卡毕业证书象征着对学术卓越的追求。成绩单将体现学生的个人成就与严谨的课程选择,同时二者皆将认可并表彰学生所达到的最高学术成就水平。为激励学生达到其非凡期望所衡量的成就,学区将建立学术荣誉体系。为实现这些目标,该体系必须:

  • 体现卓越的学术成就。
  • 诚实、公正、透明、可信
  • 采用标准参照法。
  • 体现对所有课程和项目中所有学生的高度期望。

三、定义

累积平均绩点(GPA):学生所修全部课程的数值平均分。其计算方式为:将所有字母等级对应的点值相加,再除以已修学分总数。

参照标准:可作为判断或决策依据的基准。

成绩加权: 为奖励学生完成大学先修课程(AP)和/或国际文凭课程(IB),并参加春季举行的全国/国际AP及IB考试,将为 字母等级的数值赋予 更高权重。多变量微积分课程作为高于AP或IB的进阶课程,同样适用加权机制。

学期平均绩点(GPA):学生在特定学期的数值平均成绩。其计算方式为:将字母等级对应的总点数相加,除以该学期所修课程的数量。

四、 高学术荣誉表彰

  1. 自2009届起,学校将采用拉丁荣誉体系来表彰学生高中阶段的学术成就。学生将通过学术荣誉标准进行竞争——而非彼此竞争。
     
  2. 学生的最终累计平均绩点(GPA)将用于确定其高中成绩单、毕业证书上的荣誉等级,以及毕业典礼上的学术表彰等级。学术荣誉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1. 最高荣誉(Summa Cum Laude)——累计平均绩点(GPA)达到4.000及以上
    2.  优等生(Magna Cum Laude)—— 累计平均绩点(GPA)3.850至3.999
    3. 优等生 “优异成绩”——累计平均绩点(GPA)为3.667至3.849
       
      1. 加权平均绩点将用于计算所有学术荣誉。
         
      2. 该模式将取代明尼通卡学区所有官方文件中使用班级排名、毕业致辞代表和副代表的做法。
         
      3. 若出现计算错误,荣誉称号可在事后授予,但误授予的荣誉称号将不予撤销。
         
  3. 荣誉榜
     
    1. 每季度将根据加权学期平均绩点计算官方荣誉榜。
    2. 学期平均绩点达到3.667及以上的学生将被列入"A"级荣誉榜。
    3. 学期平均绩点(GPA)在3.000至3.666及以上的学生将被列入“B”级荣誉榜。
       
  4. 学术字母
     
    1. 学术奖学金是明尼通卡高中学生因学业表现优异而获得认可的另一种方式。
      1. 符合学术荣誉证书申请资格的学生,其前三个学期的平均绩点(GPA)须达到3.850(适用于大四学生),而大一、大二及大三学生则需在全部四个学期中保持该平均绩点。
      2. 凡达到3.850平均绩点标准,且成功完成明尼通卡高中加速课程、AP课程或IB课程(无论为全年制或两学期制)的学生,将获得标注"荣誉"的学术成绩单。
      3. 高级学术奖状将在春季颁奖典礼上颁发,而大一、大二和大三学生的奖状则将在下学年开学初的专场仪式上发放。

V. 升学至高中后教育机构

学生成绩单将包含学生的平均绩点(GPA)及任何优等生荣誉。

VI. 实施

教育局长或其指定人员受指示并获授权,负责制定并批准实施本政策的具体程序。

交叉引用:
          政策第626号 学生成绩评定与报告
 
批准日期:2007年6月21日
批准日期:201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