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614 —— 学区考试计划与程序

一、 目的

本政策的目的是阐述学区的考试计划和程序。

二、 总体政策声明

明尼通卡学区的政策是,根据联邦法律和明尼苏达州法律,制定并实施有关考试、考试安全、成绩报告、文件记录、向学生及家长通报以及学生档案管理的相关程序。

三、学区考试管理员的职责

学区考试主管应负责编制基本标准考试实施计划,并每年提交给校董会审批,同时监督该计划的发布。学区考试主管应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该计划提交至明尼苏达州教育部。该计划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毕业要求;
     
  2. 学生有机会参加GRAD考试的年级;
     
  3. 对于未通过基础标准测试的学生,其补救机会;
     
  4. 对于已满足所有其他毕业要求,但未通过一项或多项基本标准的高三学生,申请额外考试机会及合理便利的流程;
     
  5. 针对学区对C项请求所作答复的申诉程序;
     
  6. 向学区和教育局报告考试安全程序违规情况的方法;以及
     
  7. 满足英语水平有限的学生、需要个别化教育计划(IEP)的学生或需要《第504条》合理便利措施的学生需求的程序。

四、 考试安全

  1. 安全要求。 在进行基础标准测试时,学区除须遵守明尼苏达州教育部制定的各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考试安全措施:
     
    1. 所有试卷、答题纸及考试材料在考试开始前和结束后均应存放在上锁的储物柜中;
       
    2. 根据《明尼苏达州法规》第13.34条,考试试卷、试题材料及答题卡均属非公开信息;
       
    3. 不得复制试卷或答题卡;且
       
    4. 学区应向教育部门报告任何违反考试安全规定的行为。教育部门应受理任何知悉此类事件的人士提交的关于违反考试安全规定行为的报告。
       
  2. 安全违规。 该部门应调查任何报告的考试安全违规事件。违反考试安全规定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
     
    1. 若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考试成绩,这足以引发对本次考试结果公正性的严重质疑;或
       
    2. 其他为维护未来考试及考试组织工作的安全与保密性所必需的合理制裁措施。

五、学区向教育部门及公众提交报告

  1. 该学区应于每年10月15日前,按照该部门规定的格式,向该部门报告下述信息。
     
  2. 本区应于每年10月15日前编制并向本区所有家庭分发一份包含以下信息的公开报告。
     
  3. 上述要求的报告应包括:
     
    1. 根据明尼苏达州学生自动报告系统(MARSS)学年结束时的报告,9至12年级各年级的学生人数;
       
    2. 9至12年级各年级段学生达到州级标准中各项基本标准的人数;
       
    3. 根据个别化教育计划(IEP)或第504节合理便利计划,9至12年级各年级学生在个性化层面上达到各项基本标准的人数;
       
    4. 9至12年级各年级学生在各基础标准测试中通过考试的人数,这些测试已翻译成英语以外的语言;
       
    5. 9至12年级各年级在每个基本标准下免于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以及
       
    6. 仅针对上一学年的12年级学生,指目前因未达到某项基础科目的州标准,而未能获得高中毕业证书的学生人数,且这些学生已满足所有其他毕业要求。
       
  4. 教育局长或其指定人员应依法向教育厅提交报告,说明与基础标准测试相关的支出情况。

六、 项目审计所需文件

学区应保存必要的记录,以供该部门进行项目审计。这些记录必须包含以下文件:

  1. 向家长和学生发送的必备通知符合《明尼苏达州法规》第3501.0120条的规定;
     
  2. 所需的学生档案符合《明尼苏达州法规》第3501.0130条的规定;
     
  3. 该学区针对学生进行额外检测的流程符合《明尼苏达州法规》第3501.0050条的规定;
     
  4. 考试安全程序符合《明尼苏达州规则》第3501.0150条的规定;
     
  5. 本学区关于考试便利措施、调整及豁免批准的决定,均符合《明尼苏达州规则》第3501.0090条和第3501.0100条的规定;
     
  6. 本学区的课程与教学在基本标准方面提供了适当的学习机会,符合《明尼苏达州法规》第3501.0110条的规定;
     
  7. 根据《明尼苏达州规则》第3501.0110条的规定,学生的补救计划已存档;
     
  8. 《基础标准考试实施计划》符合《明尼苏达州法规》第3501.0140条第2款的规定;
     
  9. 关于获准享受特殊安排或免于参加考试的学生,其相关文件符合《明尼苏达州法规》第3501.0090条的规定;
     
  10. 对获得全州标准调整的学生进行的评估和成绩记录,符合《明尼苏达州规则》第3501.0090部分第2子部分C项的规定;以及
     
  11. 本学区针对英语水平有限(LEP)学生的考试安排流程符合《明尼苏达州法规》第3501.0100条的规定。

七、 须向家长和学生发出的通知

  1. 书面通知。学区应建立并维护一套机制,向家长和学生提供关于毕业要求的书面通知。
     
  2. 毕业要求通知。 在学生升入九年级之日,或在九年级期间及之后转入本学区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本学区应向学生及其家长提供书面通知,内容包括:
     
    1. 毕业要求;以及
       
    2. 学生首次有机会参加基础标准测试的年级。
       
  3. 检测结果及整改机会通知. 学区应在学生参加基础标准测试后九十(90)天内,向学生及其家长发出书面通知,说明:
     
    1. 1基本标准测试结果;以及
       
    2. 根据《明尼苏达州规则》第3501.0050条第3款的规定,如果学生处于毕业年级:
       
      1. 家长或学生在4月1日之后申请额外考试及考试便利措施的流程;以及
         
      2. 如果学区拒绝提供额外测试或测试便利措施,家长或学生可就此决定提出申诉的程序。
         
  4. 关于“年度充分进展”的通知。如果 明尼苏达州教育部提议将本学区列为需改进学校、需采取纠正措施或需重组的对象,本学区应向本学区学生的家长提供足够详细的摘要数据,内容包括用于评估学校是否达到“年度充分进展”标准的学业测评结果或其他学业指标,以便家长对教育部的提议提出申诉。

八、 学生档案管理

  1. 测试结果. 学区应为每位学生建立档案,其中应包括:
     
    1. 已参加的基础标准测试;以及
       
    2. 最新基础标准测试的结果如下。
       
  2. 学生学习进展. 学生的个人学习进展应按照下文第1至4项所述,记录在学生档案中。
     
    1. 对于在标准条件下或在获得合理便利的情况下通过基本标准测试的学生,其档案中应注明“通过(州级)”。获得合理便利后通过测试的学生档案,应与在标准条件下通过测试的学生档案保持一致。
       
    2. 根据《明尼苏达州规则》第3501.0090条,对于通过基本标准测试且测试中采用了IEP或第504节便利措施计划中规定的调整措施的学生,其记录中应注明“通过(个人水平)”。
       
    3. 对于参加过基本标准测试以外的其他考试的学生,其成绩单上应注明“替代性评估”。

第九章 记录

  1. 所有考试便利措施、调整或替代评估均应向学区考试管理员报告。管理员应负责保存此类便利措施、调整及豁免的清单,以供学区审计之用。此项工作应于每年12月1日前完成。考试结果将予以记录并报告。
法律依据:    
《明尼苏达州法典》第13.34条(考试数据)
《明尼苏达州法典》第120B.11条(学区程序)
《明尼苏达州法典》第120B.30条(全州测试与报告系统)
《明尼苏达州法典》第120B.36条第2款(年度充分进步)
《明尼苏达州法典》第123B.143条第1款(教育总监)
《明尼苏达州规则》第3501.0010-3501.0180条(关于毕业标准的规则——数学与阅读)
《明尼苏达州规则》第3501.0200-3501.0290条(关于毕业标准的规则——书面写作)
《明尼苏达州法规》第3501.0505-3501.0635条(K-12标准)
《美国法典》第20编第6301条及以下条款(《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
 
相关条款:  
政策 601(学区课程与教学目标)
政策 613(毕业要求)
MSBA/MASA 示范政策 615(针对 IEP 学生、第 504 条便利措施学生及英语学习困难学生的基准测试、便利措施、调整及豁免)
第616号政策(学区问责制)
 
通过日期:200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