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512 - 搜查学生储物柜、课桌、个人物品、学生车辆和学生本人
一、目的
本政策旨在通过执行校区禁止违禁品的政策,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教育环境。
II. 一般性政策声明
学生将储物柜和课桌用于未经许可的目的或存放违禁物品,均属违反本政策的行为。学生在学区范围内随身携带、存放于个人物品或车辆中的违禁物品,均属违规行为。
- 储物柜及柜内个人物品
根据明尼苏达州法规,学校储物柜属学区财产。学区对为学生便利提供的储物柜始终保留专属管理权。学校官员可随时以任何理由检查储物柜内部,无需事先通知、未经学生同意且无需搜查令。 仅当校方人员有合理理由怀疑搜查将发现违反法律、学区政策或校规的证据时,方可搜查学生储物柜内的个人物品。搜查学生个人物品后,校方人员须尽快向被搜查储物柜的学生发出通知,除非披露该信息会妨碍执法部门或校方人员正在进行的调查。
- 课桌及桌内个人物品
学校课桌属学区财产。学区对为学生便利提供的课桌始终保留专属管理权。学校官员可随时以任何理由检查课桌内部,无需事先通知、无需学生同意、无需搜查令。 仅当校方人员有合理理由怀疑搜查将发现违反法律、学区政策或校规的证据时,方可搜查学生课桌内的个人物品。搜查学生个人物品后,校方人员须尽快向被搜查学生发出通知,除非披露该信息会妨碍执法部门或校方人员正在进行的调查。
- 个人物品与学生人身搜查
当学校官员有合理理由怀疑搜查将发现违反法律、学区政策或《学生手册》所列校规的行为时,可对学生的个人物品及/或学生本人进行搜查。搜查范围及侵入程度应保持合理。
- 学生车辆
当学校官员有合理理由怀疑搜查将发现违反法律、学区政策或《学生手册》所列校规的行为时,可在校园内搜查学生的私人车辆。搜查范围及侵入程度应保持合理。
三、定义
- “违禁品”指学生持有且未经授权的任何物品,其持有行为违反学区政策和/或法律或学校规章。此类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武器、仿真武器及“仿制品”、酒精饮料、管制药物及色情制品、逾期未归还的学区所属图书及其他资料,以及赃物。
- “个人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在校内及/或校园范围内随身携带的手提包、背包、书包、包裹、手机、笔记本电脑及衣物。
- “合理怀疑”指学校官员有理由相信搜查将发现违反学区政策、法律或校规的证据。合理怀疑可基于学校官员的亲眼观察、学生、家长或教职员工的举报、学生的可疑行为、学生的年龄及在校内外行为的过往记录,或其他可靠信息来源。
- “合理范围”指搜查的范围和/或侵入性与搜查目的之间存在合理关联。 判定合理性的考量因素包括:涉嫌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情报的可靠性、采取行动的紧迫性、是否存在需要立即搜查和进一步调查的紧急情况(例如为防止暴力、严重且即刻的伤害风险或证据毁灭),以及学生的年龄。
四、具体政策声明
- 学校管理人员可随时以任何理由检查储物柜和课桌内部,无需事先通知、无需学生同意且无需搜查令。
- 学校官员可在合理怀疑搜查将发现违法行为、违反学区政策或校规的情况下,检查学生个人物品及/或特定学生的物品。对学生个人物品及/或特定学生物品的搜查,其范围和侵入性应保持合理。
在可行情况下,对学生身体的搜查应由同性学校官员在私密场所进行。搜查过程中,应尽可能安排另一名同性学校官员作为观察员在场。
- 根据本政策对储物柜和/或课桌内的个人物品进行搜查后,学校官员须在可行范围内尽快向被搜查物品的学生发出搜查通知,除非披露该通知会妨碍执法部门或学校官员正在进行的调查。
- 本区保留向当地执法部门寻求协助的权利,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更深入的搜查,并在适当情况下,依法请求当地执法部门执行搜查。
- 进行搜查的学校官员可自行决定何时需要另一名官员作为观察员在场。
- 本政策副本将印制于学生手册中,或通过学校官员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进行发布。学区应每年向学生提供此信息。
- 学监或其指定人员可制定合理指令与准则,以满足学区的特定需求,例如:储物柜内使用胶带的规定、清洁与维护标准、张贴可能构成性骚扰的性感图片及海报等事项。
V. 违规行为
若搜查发现违禁物品,校方将予以没收,并在必要时移交执法部门作最终处置。凡违反本政策及/或实施细则的学生,将依据学区《学生纪律政策》受到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学、开除学籍或退学处分,情节严重者可能被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
《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
《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
《明尼苏达州宪法》第一条第十款
新泽西州诉T.L.O.案,469 U.S. 325, 105 S.Ct. 733, 83 L.Ed.2d 720 (1985)
明尼苏达州法规 § 121A.72(学校储物柜政策)
交叉引用:
政策547 学生化学品使用
政策547 学生化学品使用
政策501 学校武器
政策506 学生纪律与行为准则
政策543 学生不安全行为
批准日期:201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