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541 - 学生辅导
1.0 哲学
该地区愿景部分规定:
1.1 竭诚服务学生,激励他们实现个人与学业成就的最高境界,正是我们追求成为世界级公立学区的核心目标。
1.2 正如任何民主事业一样,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所服务的学生的能力、需求、愿望和兴趣各不相同。我们的承诺是有效利用学区的资源,并将其整合以使每个孩子获得最大利益。
1.3 为消除学生追求知识与技能时的人为限制,明尼通卡学区将鼓励并支持学生突破传统年级划分与课堂作业的局限,实现更广阔的发展。
1.4 当学生展现出对某学科领域的精通后,他们将能够探索需要更深层次知识和更高复杂度的加速学习体验。差异化教学与自主学习机会将成为明尼通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承认学生在不同学科中的能力可能存在差异,并据此提供相应机会。
1.5 学区将尽早识别并回应特殊学习需求。我们将提供个性化课程和专职人员,帮助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实现人生目标。我们的教职员工将持续探索既尊重学生又经济高效的新方法,以满足学生的需求。
2.0 定义
2.1 在本政策范围内,导师指为学生提供额外、特殊或补习指导的教师或其他雇员。
2.2 志愿辅导员指为学生提供额外、特殊或补习指导的教师或其他雇员,其指导不向学生、学生家庭或学区收取费用,且不因辅导工作获得任何经济报酬。
2.3 有偿辅导员指为学生提供额外、特殊或补习指导的教师或其他雇员,其因辅导行为从任何来源(包括学生本人、学生家庭、学区或第三方)获得经济报酬。
3.0 辅导的价值
明尼通卡学区认识到,对学生的辅导有助于提升学业成绩,可作为对学区愿景中所述期望的补充。具体示例如下:
3.1 具有音乐等特殊天赋的学生,可通过额外的乐器、声乐或音乐理论课程获益。
3.2 对于阅读、数学或其他学科存在困难的学生,通常可通过辅导形式获得额外指导而受益。
3.3 因此,作为教学活动的一种形式,辅导在学生服务的整体体系中占据着应有的地位。常规教学日之外的学习延伸活动,对学生的个人成长和学业发展具有重要助益。
4.0 付费辅导指南
明尼通卡学区同时认识到,辅导帮助可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其中有些方式是恰当的,而有些则被视为存在“利益冲突”,应当避免。
4.1 教师在作出专业判断时,应遵循学区其他政策以及《明尼苏达州教师道德准则》的规定,该准则部分条款明确指出:"教师不得利用与学生、家长及同事的专业关系谋取私利"。(8700.7500子条款2 E)
4.2 其他员工应遵循4.1中所述的相同要求。
4.3 师生工作日期间的辅导教学:鼓励教师在值班时段为学生提供课前课后的辅导帮助。学区不批准额外支付报酬,因该项辅导被视为教师年度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属于学区对学生的责任范畴。
4.4 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前后为其自有学生提供有偿辅导:
明尼通卡学区强烈反对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前后,以私人付费形式为其日间学生提供辅导教学。
在正常工作日为被分配至某员工班级的学生提供付费辅导,很可能构成"利益冲突",即使该服务是在员工正常工作日之外提供的。
4.5 其他标准
4.5.1 在常规工作日为未被分配至本班的学生提供有偿辅导,虽较少引发利益冲突或其他伦理问题,但同样须遵守《教师道德守则》。
4.5.2 为前学生提供有偿辅导(例如在暑假期间或常规课堂教学结束后进行)的行为,须遵守《教师道德准则》以及本政策第6.2条和第6.3条的规定。
5.0 在学校为明尼通卡学生提供辅导:
5.1 在校长指导下,学校允许开展志愿者辅导活动,志愿者须符合现行规定的资格要求。
5.2 校内有偿辅导仅限通过学区辅导项目进行,该项目由明尼通卡社区教育与服务机构统筹协调。除该项目外,校内禁止开展任何有偿辅导活动。
5.3 学区应制定实施本政策条款的具体程序。
6.0 其他考虑因素
6.1 在下列情况下,员工经授权可提供本政策通常不予接受的有偿辅导:
6.11 根据学区其他政策(如第540号政策《居家教学》),学区有权提供有偿辅导服务。经校长或其他主管人员指派,员工可承担此项辅导工作,并由学区向其支付额外报酬。
6.12 经学区行政部门事先书面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6.2 考虑从事有偿辅导且预计将为学区学生提供服务的员工,应事先向其主管披露相关计划。
6.3 从事有偿辅导的员工必须遵守所有学区政策,包括以下交叉引用的政策。
政策编号 210:利益冲突
政策编号412:雇佣报销
政策编号450:教学卓越
政策编号502:学校出勤与旷课
政策编号540:居家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