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216 - 教学咨询委员会
I.宗旨
本政策旨在明确教学咨询委员会的期望。
II.总政策说明
明尼通卡学区认识到,社区的参与对于实现学区的整体教育使命至关重要。 为确保社区参与,学区将设立教学咨询委员会,并建立课程审查机制,以支持学区决策流程,同时满足明尼苏达州法规M.S. 120B.11的要求。教学咨询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并提出意见,在适当情况下向校董会推荐严格的学术标准、学生成就目标与评估指标、教学评估方案及课程评价体系。
三、会员资格
- 教学咨询委员会应尽可能体现学区所服务社区及学区内各学习场所的多样性。
- 教学咨询委员会应包括校长、教师、家长、董事会成员、辅助人员、学生及其他社区成员。在可能的情况下,家长和社区成员应占咨询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 学区应在任命年度之前的春季发布公告,招募志愿者加入教学与学习咨询委员会。
- 拟任成员将由总监或其指定人员选定。
四、委员会的职责与职能
教学咨询委员会应以顾问身份为校董会及行政部门提供建议,并承担以下职责:酌情提出全学区范围的标准、评估方案、课程评价体系及毕业要求,同时履行校董会、州立法机构或明尼苏达州教育部指定的其他职责。
V. 公开报告
教学与学习咨询委员会应向校董会提供反馈意见,就应纳入《综合成就与公民素养年度报告》的相关信息提出建议。
- 教学咨询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家长满意度调查结果,并向学区行政部门及校董会提供反馈与建议。
- 教学咨询委员会应预审课程委员会报告,其中可能包含家长和学生满意度调查,并向校董会提出建议。
法律参考:
明尼苏达州法规第120B.11条(学区课程、教学及学生成就目标审查程序;致力于全面成就与公民素养培养)。
明尼苏达州法规 § 122A.625(教育成效计划)
交叉引用:
政策编号601 地区课程、教学与评估
政策第603号 教学与课程计划的审查与改进
通过日期:2006年6月1日
修订并批准:2020年2月11日
审阅日期:2025年4月24日
批准日期:2025年5月8日
批准日期: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