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545 —— 卫生服务计划
一、 目的
学校健康服务计划的基本宗旨是协助家长/监护人保护、改善和维护学生的健康。虽然家长/监护人对其子女的健康负有首要和最终责任,但学校健康服务计划将协助家长/监护人履行其责任,并帮助学生培养应对在校期间及未来可能面临的健康问题的能力。 学区负责制定目标和程序,以确保学校健康服务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 总体政策声明
学校健康服务计划旨在通过改善和保护学生的健康状况,激励学生和家庭追求并保持最佳健康状态,以及协助消除或调整影响学习的健康障碍,从而促进和加强教育过程。健康服务与教育项目之间的合作对于促进学生、其家庭、学校工作人员及社区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贯彻上述理念,已制定了一项由健康服务、健康教育和健康校园环境三部分组成的学校健康服务计划。 其他支持并补充传统学校健康计划的重要教育项目包括体育教育、营养教育、食品与营养服务计划、心理咨询以及社区健康项目。健康服务协调员、其他持证学校护士及健康辅助专业人员负责健康服务;任课教师和专职教师负责健康教育;而整个学区的所有人员则共同致力于营造健康的校园环境。
三、 项目目标
- 建立并维护一套针对常见病和急性病、急救及紧急情况以及心理健康问题的护理体系。
- 制定并维护一套健康筛查、评估和转诊流程,以便在疾病处于初期阶段时及时发现,并采取后续措施加以纠正。
- 评估并建议学校安全及伤害预防措施,并促进营造健康的校园环境。
- 通过健康教育和咨询,促进并维护学生、家庭及学校工作人员的最佳健康与福祉。
- 评估健康问题对有学习困难的学生的影响,并为患有慢性健康问题或残疾的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健康计划,以提供教育和照护,其中包括健康状况脆弱或体质虚弱且有复杂健康需求的学生。
- 通过普及和强化通用防护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从而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 当药物系为使学生能够继续在校学习,或为维持、改善健康状况及/或提升学习能力而开具时,应按照学校健康服务指南、《明尼苏达州法规》第121A.22条以及明尼苏达州卫生部的指南,向学生提供药物。
四、 学校健康服务项目的局限性
- 学校卫生服务人员将在《护士执业法》规定的范围内,继续负责学校卫生服务项目。
- 学校工作人员不会推荐特定的个人或专业团体提供任何形式的医疗服务。相反,他们应向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介绍可利用的医疗机构以及各机构所提供的服务。
相关条目:
#533:健康政策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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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食品与营养 #719
#516:用药政策 #516
#420:患有传染病及其他感染性疾病的学生和员工
批准日期:200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