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901--社区教育

一、目的

本政策旨在根据校区的愿景和使命,建立为社区成员提供社区教育计划和服务的框架。

II. 愿景

明尼通卡学区的所有权属于我们所服务的十个社区中的每一位居民。基于这种共同的投资,我们致力于开发和扩展一系列强大的社区教育服务与项目,这些服务与项目将反映并满足不同年龄、能力及收入群体的需求与期望。

明尼通卡学区的所有居民都有权享受其所支持学区的物质、人力及财政资源。一个响应迅速且跨越世代的社区教育项目将成为凝聚共识的纽带,使我们能够有效追求并实现以儿童为中心的世界级卓越教育。 正如我们在幼儿教育和家庭教育方面致力于最大化每个学生的成功潜力,我们的社区教育服务和项目也将聚焦于满足全体公民终身学习的需求。 凝聚社区各要素是本社区教育项目的基石。通过定期需求评估、灵活的项目开发,以及建立能代表所有社区利益相关者的组织架构,我们将构建内容丰富、便捷可及、广泛应用的社区教育体系。该体系将随社区与学区需求的动态变化持续进化。

三、 一般性政策声明

校董会坚定支持社区教育项目,致力于利用现有的人力与财力资源,为学龄前儿童及其家长提供教育机会,同时为本学区青少年及成年人开设休闲与教育项目。校董会欢迎并大力鼓励社区在常规学前教育、中小学课程未占用时段使用校舍及活动区域。行政部门应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 明尼通卡社区教育与服务(MCES)作为学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职能与责任均与其他组成部分完全一致,且享有同等机遇。
     
  2. 应最大限度地利用本学区服务范围内公立学校的设施。
     
  3. 应定期确定区域居民的教育需求与兴趣,以推动项目与服务的决策。
     
  4. 应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及居民的专业知识,打造一个充满活力且内容全面的社区教育项目。
     
  5. 应鼓励本地区居民及非居民(视空位情况而定)积极参与项目活动。
     
  6. 将与主要负责K-12项目的人员开展合作,并整合相关服务要素。
     
  7. 建立牢固的社区/学区关系。
     
  8. 协助发展跨机构协调与合作。
     
  9. 让社区成员参与评估和创建项目及服务机会。

四、社区教育咨询委员会

  1. 咨询委员会将由校董会批准设立,其职责与权限由校董会规定。该委员会的运作须遵循政策规定框架,并遵从校董会、教育总监或其指定代表的进一步指示。
     
  2. 社区教育咨询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如下:
     
    1. 本区十个社区各一名:钱哈森、迪普黑文、伊甸草原、埃克塞尔西尔、格林伍德、明尼通卡、肖伍德、通卡湾、维多利亚、伍德兰。
    2. 两名学生,
    3. 由董事会任命的四名非特定区域成员,
    4. 一位来自通卡骄傲组织的代表,
    5. 明尼通卡基金会的一位代表,
    6. 明尼通卡助威俱乐部的一位代表,
    7. 明尼通卡艺术委员会的一位代表,
    8. 明尼通卡男子篮球协会(MBBA)的一位代表,
    9. 两名校董会成员,
    10. 明尼通卡的两位校长,
    11. 来自当地教会或牧师协会的两名代表
    12. 一位ECFE咨询委员会成员,
    13. 两名来自体育助威组织的代表,
    14. 两名社区服务俱乐部的代表,
    15. 两位来自社区老年组织的代表,
    16. 来自其他青少年体育组织的两名代表,
    17. 一位LCTS协作委员会成员,
    18. 质量学术委员会的一名成员,
    19. 两名家长教师协会代表,
    20. 教学与学习主任
    21. MCES执行主任将为当然成员。
       
  3. 所有成员均由校董会任命,且须经校董会初步批准。成员任期为三年,最多可连任两届;在此要求范围内,成员须服从派遣组织的安排(即派遣组织可随时缩短其代表的任期)。
     
  4. 该委员会的主要目标是就MCES部门的项目与服务向主任提供建议,并在必要时开展需求评估以获取信息。
     
  5. 该委员会将协助推广该项目的目标与宗旨,并在整个社区中担任本区的形象大使。
     
  6. 理事会将致力于连接我们十个社区内的各类组织,以及理事会成员所代表的组织,以更好地服务整个社区。
     
  7. 社区教育与服务咨询委员会章程将为委员会提供运作框架,包括干部职位、干部职责、成员角色与责任、会议频率与结构,以及委员会运作所需的其他必要事项。该委员会无权决定成员资格,亦不得干涉校董会及行政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任何事项。 本章程可由委员会起草并提议,但须经校董会批准后方可生效。校董会可随时修订本章程。
     
  8. 鉴于咨询委员会的宗旨是向执行主任提供建议,在执行主任或其指定代表缺席的情况下,委员会将不会召开会议。
     
  9. 理事会将制定一项政策,以减少并消除学区内项目重复现象。此项要求将遵循教育总监或校董会的指导意见。

V. MCES的管理

校董会将必要且适当的权力授予教育总监,以对MCES的运作实施总体监督(管理与咨询职能)。将聘任执行主任对该部门的各项计划与服务进行直接监督和管理。执行主任将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咨询委员会会议,听取其建议。执行主任将直接向总监汇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MCES部门及咨询委员会将遵循学区所有适用的政策和程序开展工作。

咨询委员会虽无直接预算或会计权限,但将根据要求就各项计划与服务向执行主任提供建议。

咨询委员会无权处理薪酬表、职员职位、职员调配或征税建议事宜,除非经请求。

咨询委员会将秉持非商业、非宗派及非政治的立场。该委员会不会为商业企业或政治候选人背书。

法律依据:    
明尼苏达州法规 § 124D.19 第1款(社区教育项目;咨询委员会)
明尼苏达州法规 § 123B.51(校舍及场地;非教学用途的进入权)
明尼苏达州法规 § 124D.20 第1款(社区教育收入)
 
交叉引用:    
政策902(学区设施与设备的使用)
 
通过日期:200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