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520 —— 学生问卷调查
一、 目的
明尼通卡学区偶尔会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学生的意见及相关信息。本政策的目的是明确学生问卷调查中可收集的信息范围。
二、 总体政策声明
学区可根据需要开展学生问卷调查。作为美国教育部资助项目的一部分所进行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必须符合《美国法典》第20编第1232h条的规定。
三、 学生问卷调查概述
- 学生问卷调查将以匿名且无法识别身份的方式进行。不会采用任何机制来识别参与调查的学生。不会以任何方式试图识别学生问卷调查的参与者。学生无需提交问卷,且不会保留学生提交问卷的记录。
- 教育局长有权不批准任何旨在探询个人和/或敏感信息(此类信息可能导致识别受访者身份)的调查,或任何基于年龄、种族、肤色、性别、残疾、宗教或国籍的歧视性调查。
- 任何涉及学生或其父母、监护人的个人信仰或性行为、 家庭生活、道德及宗教的调查问卷,不得向任何学生发放,除非已向该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将进行此类调查,且该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已书面同意其参与,或有机会选择退出调查(具体取决于调查的资金来源)。 学区将把所有包含家长书面许可、允许学生参与调查的文件,与调查问卷答复分开存放在单独的档案中。
- 尽管本次调查采用匿名形式,但受访者在回答过程中仍有可能提供个人身份信息。 若调查问卷的回复中包含学生的个人身份信息,学区将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数据得到保护,以符合《明尼苏达州法规》第13章(《明尼苏达州政府数据实践法》)、《美国法典》第20编第1232g节(《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以及《联邦法规汇编》第34编第99部分的规定。
- 学区不得对选择不参加学生调查的学生施加学业或其他处罚。
四、作为美国教育部项目组成部分开展的学生调查
- 凡用于任何调查、分析或评估的教学材料,包括教师用书、影片、录音带或其他辅助材料,若作为由美国教育部全部或部分资助的任何项目的一部分,均应供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查阅。
- 在任何全部或部分由美国教育部资助的项目中,未经未获法律独立的未成年学生家长的事先同意,或对于成年学生或已获法律独立的未成年学生,未经学生本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要求学生参与任何可能披露以下信息的调查:
- 学生或其父母的政治派别或政治信仰;
- 学生或其家庭成员的精神及心理问题;
- 性行为或态度;
- 非法、反社会、自证其罪或有损尊严的行为;
- 对受访者有密切家庭关系的其他人进行批判性评估;
- 法律上认可的特权关系或类似关系,例如律师、医生和牧师之间的关系;
- 学生或其父母的宗教活动、宗教归属或宗教信仰;或
- 收入(法律规定用于确定某人是否符合某项计划的参与资格或是否符合该计划下获得经济援助资格的情况除外)。
- 学生或其父母的政治派别或政治信仰;
- 当学区获得美国教育部资助的任何项目的资金时,应制定符合上述第四节A款和B款规定的地方政策,涉及学生隐私、家长获取信息以及对未成年人进行某些体检等事宜。
- 以下政策应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予以采纳:
- 家长有权在提出请求后查阅由第三方制作的调查问卷(包括评估内容),且该查阅应在学校向学生发放或分发该调查问卷之前进行;此项权利还包括在收到请求后,在合理期限内批准家长合理查阅该调查问卷的请求的相关程序。
“家长”指法定监护人或其他代行父母职责的人(如与儿童同住的祖父母或继父母),或依法对儿童福祉负有责任的人。
- 在向学生发放或分发包含上述第四节B项所列一项或多项内容的调查问卷(包括评估问卷)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学生隐私,包括学生家长有权根据要求查阅此类调查问卷。
- 学生家长有权在提出请求后查阅作为该学生教育课程组成部分的任何教学材料,以及在收到请求后合理期限内批准家长此类查阅请求的程序。
“教学材料”指提供给学生的教学内容,无论其形式如何,包括印刷或图示材料、视听材料以及电子或数字格式材料(即可通过互联网访问的材料)。该术语不包括学术测试或学术评估。
- 学区可能对学生进行的体检或筛查。本条款不适用于根据《残疾人教育法》(《美国法典》第20编第1400节及以下条款)对学生进行的调查。
- 为营销目的或出售学生个人信息(或以其他方式将该信息提供给他人用于上述目的)而收集、披露或使用学生个人信息的行为,包括学区在发生此类收集、披露或使用时为保护学生隐私所采取的措施。
- “个人信息”是指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学生或家长的姓名;家庭住址或其他实际地址(包括街道名称及城市或镇名);电话号码;或社会安全号码。
- 本条款不适用于为以下目的而收集、披露或使用从学生处获取的个人信息:专门用于为学生或教育机构开发、评估或提供教育产品或服务,例如:
- 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招生,或军队;
- 读书会、杂志以及提供低价文学作品的项目;
- 中小学使用的课程和教学材料;
- 中小学为获取学生在认知、评价、诊断、临床、能力或学业表现方面的信息,或为生成其他具有统计学价值的数据而使用的测试和评估,以及为获取此类测试和评估,并对由此产生的汇总数据进行后续分析和公开发布;
- 学生为筹集资金用于学校相关或教育相关活动而销售产品或服务;以及
- 学生表彰计划。
- 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招生,或军队;
- 家长有权根据上述第四节C.1条e项的规定,在相关问卷或材料分发给学生之前,要求查阅用于收集信息的任何问卷或材料;同时,还应制定相关程序,以便在收到家长请求后,在合理期限内批准其对该问卷或材料进行合理查阅的请求。
- “个人信息”是指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学生或家长的姓名;家庭住址或其他实际地址(包括街道名称及城市或镇名);电话号码;或社会安全号码。
- 家长有权在提出请求后查阅由第三方制作的调查问卷(包括评估内容),且该查阅应在学校向学生发放或分发该调查问卷之前进行;此项权利还包括在收到请求后,在合理期限内批准家长合理查阅该调查问卷的请求的相关程序。
- 根据上文第四节C项第1款通过的政策,应规定在通过或继续实施此类政策时,须直接向学区内注册或接受服务的学生的家长发出合理通知。
- 该通知至少每年发布一次,发布时间为新学年伊始,并在政策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后的合理期限内发布。
- 该通知将为家长提供机会,使其可以选择不参与以下活动:
- 涉及收集、披露或使用从学生处收集的个人信息,以用于营销或出售该信息,或以其他方式将该信息提供给他人用于上述目的的活动。
- 实施任何包含上述第四节B项中一项或多项内容的第三方调查(非教育部资助)。
- (任何非紧急的、侵入性体检或筛查,作为入学条件由学校实施并提前安排,且并非为了保护该学生或其他学生的即时健康与安全所必需。
“侵入性体检”指任何涉及暴露私密身体部位的体检,或在此类体检过程中包含切开、插入或向体内注射的行为,但不包括听力、视力或脊柱侧弯筛查。
- 涉及收集、披露或使用从学生处收集的个人信息,以用于营销或出售该信息,或以其他方式将该信息提供给他人用于上述目的的活动。
- 该通知将告知学生,在该学年期间,上述第四节C.2条b项所述的活动计划于何时举行,或预计将于何时举行(具体日期或大致日期)。
- 本通知条款不应被解释为优先于州法律中关于要求通知父母的适用规定,且不适用于州法律允许或要求的任何体检或筛查,包括无需通知父母即可进行的体检或筛查。
- 以下政策应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予以采纳:
五、 通告
- 学区必须在每学年开始时,以及在对本政策作出实质性修改后的任何时候,向家长和学生通报本政策。
- 如果学区或任何学校已确定开展问卷调查的具体日期或大致日期,学区必须在学年伊始告知家长;对于计划在学年开始后进行的问卷调查,学区也必须提前合理通知家长。当学生计划参与学生问卷调查时,学区必须通过美国邮政、电子邮件或其他直接沟通方式,直接且及时地通知家长。
- 学区必须为家长提供查阅问卷的机会,并允许家长选择让学生不参与问卷调查。
法律依据:
《明尼苏达州法规》第13章(《明尼苏达州政府数据实践法》)
《明尼苏达州法规》第13章(《明尼苏达州政府数据实践法》)
《明尼苏达州法规》第121A.065条(为收集学生信息而进行的学区调查;家长通知及选择退出机会)
《美国法典》第20编第1232g条(《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
《美国法典》第20编第1232h条(《学生权利保护法》)
《美国法典》第20编第1232h条(《学生权利保护法》)
《联邦法规汇编》第34卷第99节(《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条例)
冈萨加大学诉多伊案,536 U.S. 273, 122 S.Ct. 2268, 153 L.Ed. 2d 309 (2002)
C.N. 诉里奇伍德教育委员会案,430 F.3d. 159(第三巡回上诉法院,2005年)
菲尔兹诉帕姆代尔学区案,427 F.3d. 1197(第九巡回上诉法院,2005年)
相关条款:
政策 515(学生档案的保护与隐私)
政策 521(学生残疾非歧视)
政策 515(学生档案的保护与隐私)
政策 521(学生残疾非歧视)
审阅日期:2016年10月27日
批准日期: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