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524--电子技术的可接受使用
一、目的
本政策旨在制定准则,规范对学区电子技术的可接受且安全的使用。电子技术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打印机、电话,以及其支持和/或访问的应用程序(包括电子网络)。本政策与学区网站及内联网政策、信息安全政策以及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个人电子设备政策相辅相成。
II. 一般性政策声明
明尼通卡学区为学生、教职员工、家长及社区提供技术资源,用于教育、行政管理及信息服务。提供这些资源旨在促进资源共享、创新及沟通,在家长、教师和辅助人员的监督支持下,推动明尼通卡学校的教育卓越发展。
通过的《校董会愿景与战略计划》为制定本政策提供了指导,该政策涉及学生、教职员工、家长及社区成员使用学区电子技术的相关决策。
三、教育目的
使用明尼通卡学区的技术是出于教育目的。使用明尼通卡学区的电子技术是我们社区的宝贵资源。所有电子技术必须用于支持学区的教育计划。对于滥用或不当使用电子技术的行为,可随时取消其使用权。
学校计算机、通讯设备、存储设备、网络及相关软硬件均属明尼通卡学区财产。学区对其电子技术始终保留专属控制权。不当使用学区电子技术(包括干扰网络或应用程序功能、软件及技术标准化)可能导致访问权限受限或被撤销。
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及既往违规次数,电子技术的违规使用可能导致以下一项或多项后果:暂停或取消使用权限或访问权限;支付损害赔偿及维修费用;依据学区其他相关政策实施纪律处分(包括停学、开除、停课或解雇);或根据其他适用法律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员工在工作期间使用电子技术应严格限定于教育目的。
四、定义
“用户”一词指使用本区电子技术的任何人员。
“互联网”一词指代一个电子通信网络,该网络连接了全球范围内的计算机网络及组织计算机设施。
“内联网”一词指的是本学区的网络系统,该系统仅限授权用户访问,包括学生、教职员工、家长、承包商、供应商及志愿者。
“电子技术”一词指代但不限于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打印机、电话,以及它们所支持和/或访问的应用程序。
V. 不可接受的使用方式
用户应对任何以自身姓名或其他个人身份标识(如IP地址)连接至网络的设备承担责任,包括个人自有设备。用户不得从事任何干扰或妨碍学区电子技术系统运行的活动。具体而言,以下使用学区电子技术的行为被视为不可接受:
- 用户不得使用本区的电子技术访问、查阅、上传、下载、存储、打印、发布、接收、传输或分发:
- 色情、淫秽或露骨的性内容,或其他对未成年人有害的视觉表现形式;
- 淫秽、辱骂、亵渎、猥亵、粗俗、无礼、煽动性、诽谤性、威胁性、不敬或露骨的性语言;
- 在教育环境中使用不恰当语言、图像或视频,或干扰教育过程的材料;
- 可能对教育过程造成损害或破坏危险的信息或材料;
- 使用语言、图像或视频宣扬针对他人的暴力或歧视(仇恨文献),或可能构成骚扰或歧视的材料,以及任何其他违反法律的材料。
- 在区政府指定的禁购时段内通过网络购物下达的订单。
- 个人照片、文件、音乐或视频若与教育目的无关,则不得长期存储。
- 色情、淫秽或露骨的性内容,或其他对未成年人有害的视觉表现形式;
- 用户不得利用本区的电子技术,蓄意或鲁莽地发布、传输或散布关于个人或组织的虚假或诽谤性信息,不得骚扰他人,亦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包括带有偏见或歧视性的攻击)。
- 用户不得利用本区的电子技术从事任何非法活动,或违反任何地方、州或联邦法规或法律。
- 用户不得利用本区的电子技术进行政治竞选活动。
- 用户不得以物理或电子方式破坏学区技术设备,亦不得利用学区电子技术破坏、损坏或使他人或组织的财产失效,或诽谤他人或组织。
- 用户不得通过传播计算机病毒或其他任何方式蓄意破坏或干扰设备、软件或系统的性能。
- 用户不得篡改、修改或变更学区的电子技术软件、硬件或线路,亦不得采取任何违反学区安全系统的行为。
- 用户不得以干扰其他用户使用本区系统的方式使用本区电子技术或非本区技术。
- 用户不得擅自添加或移除任何软件,亦不得修改设备、软件配置或环境。所有电子技术请求均须通过学区技术部门的审批流程。
- 用户不得通过传播计算机病毒或其他任何方式蓄意破坏或干扰设备、软件或系统的性能。
- 用户不得利用本区的电子技术未经授权访问信息资源,或在未获得他人明示或默示许可的情况下访问他人的材料、信息或文件。
- 用户不得利用本区的电子技术在公共访问区域发布涉及他人隐私的信息。 私人信息包括本人或他人的个人联系信息,或其他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地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账户号码、访问代码或密码、标注姓名照片,以及任何可轻易追溯个人身份的信息。用户不得在未经信息发送者许可的情况下,转发他人私下发送给自己的信息。
- 用户不得试图通过本区的电子技术系统获取未经授权的访问权限,亦不得通过本区电子技术系统访问其他任何系统。用户不得尝试使用他人账户登录,或使用非本人专属的计算机账户、访问密码或网络标识。除个人用户登录名和密码外,禁止通过任何其他方式进行访问。
- 未经学校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对学区电子技术系统中的信息、文件及记录进行加密处理。用户须对所有账户信息及密码严格保密。
- 用户不得以任何可能违反商标版权法或使用许可协议的方式使用本区的电子技术:
- 用户不得在未经他人事先许可或未进行适当引用的情况下使用他人财产。
- 用户不得在任何学校计算机上加载、下载或交换盗版软件,亦不得复制软件至或从学校计算机复制软件,包括免费软件和共享软件;
- 用户不得剽窃从互联网或其他信息资源中获取的作品。
- 通过远程视频或其他远程学习方式共享的课堂内容仅限于教育用途。此类材料不得分享给未注册课程者或未协助注册学生的人员。禁止未经授权传播任何远程学习内容,包括在互联网或社交媒体上分享视频录制或截图,此类行为可能涉及版权法,并可能导致纪律处分及/或暂停学生访问特定远程学习材料的权限。
- 用户不得在未经他人事先许可或未进行适当引用的情况下使用他人财产。
- 用户不得将本区的电子技术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或用于与本区使命无关的财务收益。用户不得利用本区的电子技术提供商品或服务,或进行产品广告宣传,除非获得本区行政部门的授权。
- 本学区不支持个人设备。用户不得在任何学区所属系统上连接个人设备或安装软件。用户可通过学区访客WiFi使用个人设备。
VI. 过滤器
- 对于任何可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设备,学区将在未成年人及成人使用期间实施在线活动监控,并采取技术防护措施。所采用的技术防护措施将尽最大努力并遵循行业标准,对任何淫秽、暴力、儿童色情或有害未成年人的视觉内容实施网络访问屏蔽或过滤:
- “有害未成年人”一词指任何符合下列条件的图片、图像、图形图像文件或其他视觉表现形式:
- 就整体而言,且针对未成年人,煽动对裸露、暴力、性行为或排泄行为的猥亵兴趣;或
- 以明显冒犯的方式描绘、描述或表现实际或模拟的性行为或性接触、实际或模拟的正常或变态性行为,或猥亵地暴露生殖器,且该内容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以及
- 总体而言,对未成年人缺乏重要的文学、艺术、政治或科学价值。
- 就整体而言,且针对未成年人,煽动对裸露、暴力、性行为或排泄行为的猥亵兴趣;或
-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与隐私,聊天室、讨论板、学校邮箱及其他直接电子通讯形式的访问权限,仅限于经学区批准的应用程序及/或托管于学区域内的服务。
- 管理员、主管或其他经教育总监授权的人员,可在成人使用期间禁用技术保护措施,以便为正当研究或其他合法目的提供访问权限。
- 该地区有义务监督和/或审查过滤活动。
- 学区将对学生进行适当网络行为的教育,包括在社交网站和聊天室中与他人互动,以及网络欺凌的认知与应对。
七、 隐私权的有限预期
明尼通卡学区授权使用其电子技术时,并不放弃对网络传输或存储内容、数据以及文件所含信息的管控权。用户应知悉,在学区电子技术系统中存储的个人文件内容仅享有有限隐私保护。
- 学区电子技术的常规维护和监控可能发现用户违反了本政策、其他学区政策或法律。
- 若学校当局有合理理由怀疑搜查将揭露违法行为或违反学区政策的行为,则将进行个别调查或搜查。
- 家长有权随时查阅或审核子女档案及电子邮件文件的内容。家长有权随时要求终止子女的个人账户。
- 学区工作人员须知:学区保留随时根据法律投诉或涉及技术滥用的具体指控,调查或审查其档案及电子邮件内容的权利。此外,学区工作人员须知:存储于或通过学区电子技术传输的档案中的数据及其他材料,可能依据《明尼苏达州政府数据实践法》接受审查、披露或取证。
- 学区将全力配合地方、州及联邦当局,对通过学区电子技术实施的任何非法活动或违反学区政策的行为展开调查。
VIII. 电子技术可接受使用协议
- 正确使用互联网以及从中获得的教育价值,是本学区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共同的责任。
- 本《电子技术合理使用政策》须由所有用户阅读,包括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
- 所有用户均应负责保护其密码的安全性。用户应具备更改密码的能力,以确保登录密码的保密性。
IX. 学区责任限制
使用本学区教育技术需自行承担风险,相关服务均按"现状"及"可用"状态提供。无论原因如何,本学区概不负责用户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存储在本学区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损坏或不可用;服务延迟、变更或中断;信息或材料误送或未送达。 学区不对通过其电子技术获取或存储的任何建议或信息的准确性或质量承担责任。对于因未经授权使用学区教育技术或互联网而产生的财务义务,学区概不负责。
X. 与其他学校政策的协调一致
使用本学区的电子技术不得违反学区其他政策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学区关于礼品与捐赠、非歧视、骚扰与暴力、网站与内联网、信息安全、教学材料选定与审查以及课程目标的政策。
XI. 用户通知
- 所有用户均应收到关于电子技术合理使用区级政策的通告。
- 本通知应包含以下内容:
- 关于不当使用学区电子技术的通知;
- 通知:互联网使用须遵守学区政策。
- 免责声明,限制本区对以下事项的责任:
- 存储在区系统中的信息,包括软盘、硬盘或服务器、CD、DVD、记忆棒或类似设备,或任何其他存储设备:
- 通过本区计算机、网络或在线资源检索的信息;
- 用于访问本区计算机、网络或在线资源的个人财产;
- 未经授权使用学区资源/账户访问互联网所产生的财务责任。
- 存储在区系统中的信息,包括软盘、硬盘或服务器、CD、DVD、记忆棒或类似设备,或任何其他存储设备:
- 关于学校赞助/管理的互联网账户的隐私权及限制说明。
- 密码所有权及密码保护程序通知
- 通知:尽管学区可能采用技术手段限制学生的互联网访问,但这些限制并非不可突破,且并非执行本政策条款的唯一手段。
- 通知:学生可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及服务,此类行为可能导致产生非自愿的财务义务。学生通过互联网产生的任何财务义务,均由学生本人及/或其父母独自承担。
- 通知:学生电子邮件地址可能被提供给学区批准的第三方供应商,以便访问教育工具和资源。
- 通知:通过互联网(包括电子通讯)进行的数据收集、创建、接收、维护及传播,均受《校董会政策406号:公共与私人人事数据》及《校董会政策515号:学生档案保护与隐私》的约束。
- 若用户违反本学区的可接受使用政策,其访问权限可能被撤销,学校可能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并/或可能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 通知:电子技术合理使用政策的全部条款均服从于地方、州及联邦法律。
- 关于不当使用学区电子技术的通知;
第十二条 家长责任;学生网络使用通知
- 校外期间,家长对互联网使用的指导责任与对电视、电话、广播、电影及其他可能具有不良影响的媒体的监管责任相同。家长有责任监督学生使用学区教育技术设备的行为,包括学校发放的电子邮箱账户,以及当学生在家中或其他远程地点使用学区电子技术设备时对其互联网使用情况的监管。
- 家长将收到通知,告知其子女将使用学区资源/账户/学校发放的电子邮箱访问互联网。
十三、实施与政策审查
- 教育总监或其指定人员应制定实施本政策所需的指导方针。教育总监或其指定人员可制定实施本政策所需的适当用户通知表格、指导方针及程序,并提交校董会批准。
- 学监或其指定人员应修订用户通知(包括学生和家长通知),以反映这些准则和程序的采纳情况。
- 本学区的互联网政策与程序可供所有家长、监护人、教职员工及社区成员查阅。
政策编号307:访问与传播(遵守《明尼苏达州数据实践法》)
政策第428号:尊重的工作场所
政策编号525:网站与内联网政策
政策编号606:教学材料审查、选定与使用
政策编号804:信息安全
《美国法典》第17编第101条及以下条款(著作权)
《美国法典》第47编第254条 《联邦法规》第47编第54.520条(联邦通信委员会实施CIPA的规则)
《美国法典》第20编第1601条及后续条款,经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