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542--学生的文明礼仪

一、目的

积极、激励的学习环境对学生的成功至关重要。明尼通卡学区的文化将体现出对社区所有成员的支持和关爱。根据法律和公民社会的公认规则,本政策的目的是维护一个合法、合乎道德和无虐待行为的学习环境。

II. 一般性政策声明

明尼通卡公立学校的所有学生在与其他学生、学区教职员工、赞助者、访客以及任何与学区有业务往来的人士交往时,均应保持文明举止,秉持公平与尊重的态度。

不文明行为应定义为:无论在电话交谈、语音留言、面对面交谈、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中出现,凡具有身体或言语威胁性质(无论明示或暗示)、胁迫性、恐吓性、暴力性或骚扰性的行为。 不文明行为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粗俗语言;人身攻击性言论;针对个人种族、性别、国籍或宗教的攻击;以及失控行为。

所有学生在所有体育及非体育赛事中,无论主场或客场,以及在学区所属或学区承包的交通工具上,均须保持文明举止。

学生任何不文明行为均应向学区工作人员报告。应记录所指控事件及采取的措施。在可能情况下应保持保密性,以保护投诉人和被指控学生。禁止对举报不文明行为者实施报复。

三、学生政策通知

本政策副本将刊载于《家长学区手册/学生权利与责任》文件中,并发布于学区官方网站。

四、程序

教育局长应制定适用于全体学生的行为规范程序,确保学生在学术及非学术场合均能保持适当行为。

交叉引用:
政策编号506:学生纪律
政策第427号:骚扰与暴力
政策W-4:武器政策
政策第417号:化学品使用政策
 
批准于200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