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704--业务预算指南
I.宗旨
确定学区资源分配的优先次序和预算管理的基准,为行政人员和校董会管理年度运营预算提供一致的指导。
II.总政策说明
校董会致力于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实施学区项目,优先将资金分配给直接教学项目。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以最经济高效的方式履行其负责项目的教学职责。
三、定义
间接/支持项目—— 预算类别,涵盖学区及校区层面的行政管理、学区支持服务、建筑运营与维护及其他运营支出的收入与支出。
直接/教学项目 - 该预算类别涵盖常规教学项目、职业教育项目、特殊教育、学生支持服务及教学支持服务的收入与支出。
年度预算报告—— 经董事会批准的学区财务计划,体现预算分配优先事项。
年度基准报告—— 明尼通卡预算分配与会议、县、地区及州公立学校的对比分析
四、要求
- 区行政部门应每年按必要方式分配资源,以妥善高效地支持教学项目。
- 区预算分配摘要应在年度预算报告中予以说明。该报告应包含:
1. 上年度实际预算支出与收入;
2. 本年度预算;
3. 下年度预算;
4. 将下年度预算与预先确定的预算指导方针进行对比的对照表,并附差异说明。
- 当教育部发布《学校概况报告》时,应向董事会提交一份年度基准报告,该报告需将本学区的生均单位支出与下列学区组别进行比较。
- 湖区会议学校
- 亨内平县学区
- 第11区(大都会)学校
- 公立学校
通过日期:1993年11月18日
修订日期:1999年1月7日;2003年6月5日
修订日期:2012年12月6日
批准日期:2013年1月3日
明尼通卡公立学校
预算操作指南第704号程序
- 学区预算拨款应于一月份确定。拨款须完全符合政策声明第704号的B项要求。此外,参与预算编制人员在评估学区项目预算时,应考虑影响项目最终实施成本的各类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本地因素,例如:
- 新增或重新设计的项目,
- 人员配置政策的变更
- 协商薪资福利调整事宜,以及
- 非自愿性项目成本的变化,例如水电费、财产/责任保险、除雪服务等。
- 招生人数的变化及其对固定费用与预算之间关系的影响
- 学区批准的针对用品、教科书等分配的通货膨胀/通货紧缩调整。
- 纠正班级规模失衡问题。
- 立法规定的项目变更,例如员工发展、校舍收入分配、K-3年级班级规模缩减等。
- 本地因素,例如:
- 六月,须向董事会提交符合要求C的年度预算报告。
- 六月须向董事会提交一份符合D项要求的年度基准报告,以便其成员合理评估关于学区资源分配的本地决策。
- D. 本政策应在每个财政年度的1月之前进行审查,同时考虑A部分所述因素的任何变化或C部分所述基准比较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