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806--危机和紧急情况管理
一、目的
本危机与应急管理政策旨在为学区行政部门、校舍管理者、学校员工、学生、校董会成员及社区成员提供指导,以应对学区内各类潜在危机状况。本政策所列程序将为各校舍制定危机管理流程提供指引,协调在各类紧急情况或潜在危机发生前、期间及之后的防护行动。
学区将在可行范围内,与学校及建筑负责人、应急响应人员及其他相关社区组织持续开展应急规划工作。学区将确保社区相关应急响应人员能够获取学区的危机管理程序,并为学区员工提供培训,使其在危机发生时能够采取恰当行动。
II. 一般信息
- 政策与程序
本学区的危机与应急管理政策是在与当地社区响应机构及其他可能参与校园紧急事件的相关个人和团体协商后制定的。该政策旨在为各学校及建筑管理者提供全面且统一的全学区应急程序,以应对特定紧急情况及其引发的需求。
学区行政部门应维护全学区应急程序体系,包括通用危机应急响应程序及特定危机应对方案。本政策及危机应急程序将由学区行政部门每年更新,并定期对教职工进行相关培训。
- 地区危机与应急管理政策要素
- 危机应对通用程序。危机与应急管理政策包含通用危机应对程序,旨在保障建筑物安全,确保师生在任何情况下的人身安全。该政策指定了负责决定何时启动这些行动的个人(或多人)。全学区统一的程序可由各校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调整。 将建立通讯系统确保潜在危机发生时可随时联络指定人员,具体包括:明确联络方式、设定至少两名备用联系人(当联络人无法接通时启用)、以及向相关工作人员传递联络信息的方法。备用联系人可包含学区应急响应团队成员。 当主要通讯方式失效时,程序中应包含备用通讯方案。学区内每所学校及校级领导团队成员均可查阅应急程序概要并接受培训,以协助制定校本应急响应方案。
每栋楼的领导团队将与特殊教育领导层协作,制定针对特殊需求儿童的具体程序,包括存在身体、感官、运动、发育及心理健康障碍的学生。 特殊需求学生不仅包括通过个别化教育计划(IEP)或第504条款计划获得支持的残障学生,还涵盖存在已知生理或心理障碍的学生——例如面临身体、感官、运动、发育或心理健康方面的挑战。这些特殊需求可能影响学生遵循相应安全程序的能力。
每栋建筑的领导团队将与特殊教育负责人协作,确保为每位特殊需求学生制定具体的安全疏散程序。 若明尼通卡独立学区276号的任何活动中发生紧急状况或危机,负责该活动的工作人员须立即执行危机应对小组制定的程序,尤其当危机发生时有残疾学生参与其中。若该工作人员无法提供必要支持,则有责任寻求其他工作人员协助。
- 封锁、停滞与安全措施。当校内人员可能遭受伤害时(如枪击事件、人质事件、入侵者、擅闯行为、骚乱事件),或由校方管理者或其指定人员判定必要时,将启动封锁程序。 当发生未达封锁级别但需保持学生远离特定区域(如走廊)以保障隐私的事件时,启动"暂留"程序。若存在校外威胁则启动"警戒"程序——外门保持锁闭,禁止访客进入,校内教学活动照常进行。
- 火灾应急程序。教室及建筑物的疏散行动应由建筑物管理员或其指定人员酌情实施。各建筑物的危机管理响应团队将审议相关程序,将师生转移至指定安全区域避险,直至建筑物管理员或其指定人员解除警报。安全区域可能根据具体紧急情况进行调整。
- 自然灾害应急程序。紧急避难所为学生、教职员工及访客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校内庇护场所。避难所是最大限度保障人员安全的区域。安全区域可能根据具体紧急情况而调整。
- 封锁、停滞与安全措施。当校内人员可能遭受伤害时(如枪击事件、人质事件、入侵者、擅闯行为、骚乱事件),或由校方管理者或其指定人员判定必要时,将启动封锁程序。 当发生未达封锁级别但需保持学生远离特定区域(如走廊)以保障隐私的事件时,启动"暂留"程序。若存在校外威胁则启动"警戒"程序——外门保持锁闭,禁止访客进入,校内教学活动照常进行。
- 学校应急响应小组
- 组成。每所学校的校方管理人员将组建校级应急响应团队,该团队将接受应对紧急情况的培训。所有成员将持续接受培训以执行校内危机管理程序,并熟知应急流程、疏散路线及安全区域。 各校舍须保存最新校应急响应团队成员名单,该名单每年更新并提交给学区安全与应急管理协调员。校舍管理员及其指定人员须知晓该名单存放位置,以便学校发生紧急情况时取用。名单副本将归档于学区服务中心。
- 领导层。校舍管理员或其指定人员将担任学校应急响应团队的负责人。安全与应急管理协调员将成为应急响应官员的主要联络人。当应急响应官员抵达现场时,他们可选择接管危机指挥与控制权。在此情况下,学区官员必须承担资源协调角色,并根据应急响应官员的需求随时待命。
- 组成。每所学校的校方管理人员将组建校级应急响应团队,该团队将接受应对紧急情况的培训。所有成员将持续接受培训以执行校内危机管理程序,并熟知应急流程、疏散路线及安全区域。 各校舍须保存最新校应急响应团队成员名单,该名单每年更新并提交给学区安全与应急管理协调员。校舍管理员及其指定人员须知晓该名单存放位置,以便学校发生紧急情况时取用。名单副本将归档于学区服务中心。
- 危机应对通用程序。危机与应急管理政策包含通用危机应对程序,旨在保障建筑物安全,确保师生在任何情况下的人身安全。该政策指定了负责决定何时启动这些行动的个人(或多人)。全学区统一的程序可由各校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调整。 将建立通讯系统确保潜在危机发生时可随时联络指定人员,具体包括:明确联络方式、设定至少两名备用联系人(当联络人无法接通时启用)、以及向相关工作人员传递联络信息的方法。备用联系人可包含学区应急响应团队成员。 当主要通讯方式失效时,程序中应包含备用通讯方案。学区内每所学校及校级领导团队成员均可查阅应急程序概要并接受培训,以协助制定校本应急响应方案。
三、紧急情况前的准备工作
- 交流
- 学区雇员。全体教职员工须熟知学区通用应急程序及其所在学校的特定危机应对方案与流程。雇员将接受全学区统一程序的培训,并通过年度更新与演练,由校方领导层告知其所在建筑物的特定危机应对程序。
- 学生与家长。学生和家长应了解学区的危机与应急管理政策,以及各学校和学区大楼的相关危机管理程序。学生在整个学年中参加规定次数的演练和实践活动时,应接受关于程序的具体指导。
- 学区雇员。全体教职员工须熟知学区通用应急程序及其所在学校的特定危机应对方案与流程。雇员将接受全学区统一程序的培训,并通过年度更新与演练,由校方领导层告知其所在建筑物的特定危机应对程序。
- 设施平面图与场地应急规程
所有校舍均配备场地应急规程指南手册及设施平面图,其中标注主次疏散通道、出口位置、建筑内外指定安全区域,以及火灾报警控制面板、火灾警报器、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栓和公用设施关闭装置的具体位置。 每当建筑物发生重大改动时,所有设施平面图及场地指南手册均将定期更新。平面图与指南手册将存放于建筑物管理办公室及其他适宜区域,确保便于取阅,并归档于学区服务中心。此类资料将提供给消防、执法等应急响应人员。
- 紧急联络信息
学区应维护一份最新的紧急联络信息清单,包括电话号码以及可能参与危机处理的本地、县及州级人员姓名与地址。 该清单须包含以下机构电话号码:地方警察、消防、救护车、医院、毒物控制中心、县及州应急管理机构、地方公共工程部门、地方公用事业公司、公共卫生护士、心理健康/自杀预防热线及县福利机构。同时须列明家庭团聚地点清单。此清单副本应分发至所有学区负责人,存放于学区服务中心档案室,并每年更新一次。
- 警报系统
学区应建立警报系统,用于向学生、教职员工及访客通报危机或紧急情况。该系统须依据所有校舍的维护计划定期维护。
学区及学校/建筑管理者有责任向学生和员工说明预警系统的运作方式,以及该系统用于识别特定危机或紧急状况的具体手段。各学校的建筑特定危机管理程序应包含向学生和员工发布预警系统信息的具体方法及频率。
- 提前停课程序
学监或其指定人员将尽可能在当天尽早作出停课或关闭校舍的决定。 提前停课程序将明确停课标准(如天气因素、设施故障或突发危机),规定向教职工、学生、家庭及校园社区传达停课决定的渠道(指定广播媒体、地方当局、电子邮件、短信、电话及/或学区官网),并阐述停课与复课的考量因素。
提前停课程序还将提醒家长及监护人尽可能收听指定地方电台和电视台的停课公告。
- 学区相关危机中的哀伤辅导程序
当学区或学校发生危机事件时,若经学监及校方管理层认定有必要,将视情况提供哀伤辅导服务。
法律依据:
明尼苏达州法规第12章(应急管理)
明尼苏达州法规第12章(应急管理)
明尼苏达州法规 § 121A.035(危机管理政策)
明尼苏达州法规 § 121A.06(校园区域危险武器事件报告)
明尼苏达州法规第299F.30条(学校消防演习)
明尼苏达州法规第609.605条(侵入学校财产)
明尼苏达州法规第7511章(消防安全)
明尼苏达州法规第7511章(消防安全)
《美国法典》第20编第1681条及以下条款(第九章)
《美国法典》第20编第7912条(不安全学校选择方案)
《美国法典》第42编第5121条及以下条款(灾害救济与紧急援助)
交叉引用:
政策427:骚扰与暴力政策
政策501:校园武器政策
政策506:学生纪律与行为准则
政策532:治安官政策
政策532:治安官政策
政策803:预警系统与应急规划
政策903:学校及场所访客管理
政策903:学校及场所访客管理
批准日期:2011年5月5日
审阅日期:2025年2月20日
批准日期: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