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806 —— 危机与应急管理

一、 目的

本《危机与应急管理政策》旨在为学区行政部门、校级管理人员、学校员工、学生、校董会成员及社区成员提供指导,以应对学区内可能出现的各类危机情况。本政策中概述的程序将为各学校制定危机管理流程提供指导,以便在任何类型的紧急情况或潜在危机发生前、期间及之后协调防护措施。

学区将尽可能与学校及校舍负责人、应急响应人员以及其他相关社区组织开展持续的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学区将确保社区内的相关应急响应人员能够获取学区的危机管理程序,并为学区员工提供培训,使其在危机发生时能够采取适当行动。

II. 一般信息

  1. 政策与程序

    本学区的危机与应急管理政策是在与当地社区应急响应机构以及其他可能在学校发生紧急情况时参与应对的相关个人和团体协商后制定的。该政策旨在确保每所学校及校舍的管理人员都能掌握全面且统一的全学区应急程序,以应对具体的紧急情况及由此产生的各项需求。

    学区行政部门应维护全学区的应急程序。这应包括一般性危机和应急响应程序,以及针对特定危机的程序。本政策及危机和应急程序将由学区行政部门每年进行更新,并针对这些程序对教职员工进行培训。
     
  2. 《学区危机与应急管理政策》要点
     
    1. 一般危机处置程序。《危机与应急管理政策》包含了一般危机处置程序,旨在确保建筑物安全,并在各种情况下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该政策指定了负责决定何时采取这些行动的人员。各校行政人员可根据本校具体情况,酌情调整这些全学区适用的程序。 将建立一套通讯系统,确保在潜在危机发生时能够随时联系到指定人员,该系统应明确联系指定人员的方法、在联系人无法联系时至少指定两名替代人员,以及向相关工作人员传达联系信息的方法。替代人员可包括学区应急响应小组的成员。 程序中应包含备用通讯方式,以备主要通讯方式失效时使用。学区内每所学校及校领导团队成员均可查阅应急程序概述并接受相关培训,以协助制定针对本校的具体应对措施。

      各校领导团队将与特殊教育领导层协作,针对存在身体、感官、运动、发育及心理健康等方面挑战的特殊需求儿童,制定具体的处理程序。 特殊需求学生不仅包括那些残疾状况已在《个体教育计划》(IEP)或《第504节计划》中得到处理的学生,还包括那些已知存在身体或心理障碍的学生,例如面临身体、感官、运动、发育或心理健康方面的挑战。这些特殊需求可能会影响学生遵循适当安全程序的能力。

      各校领导团队将与特殊教育负责人通力合作,确保为每位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制定具体的紧急疏散程序。 若明尼通卡第276独立学区举办的任何活动中发生紧急情况或危机,负责该活动的教职员工(该活动涉及有残疾的学生)有责任执行危机应对小组制定的程序。若该教职员工无法提供必要的支持,则有责任寻求其他教职员工的协助。
       
      1. “封锁”、“滞留”和“安全防护”程序。当校内人员可能面临人身伤害风险时,例如发生枪击、人质事件、入侵者、擅自闯入、骚乱等情况,或经校方管理人员或其指定人员判定有必要时,将启动“封锁”程序。 当发生未达到“封锁”级别但因特定区域需保持私密性而必须禁止学生进入走廊或该区域的情况时,将实施“滞留”措施。当校外存在威胁时,将实施“安全”措施。在“安全”状态下,外门保持上锁,不允许访客进入校内,校内课程照常进行。
         
      2. 火灾应急程序。教室及建筑物的疏散工作应由建筑物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酌情决定。各建筑物的危机管理响应小组将审查相关程序,确保将学生和教职员工转移至安全区域,远离危险,直至建筑物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下达解除警报的指令。安全区域可能根据具体的紧急情况而有所调整。
         
      3. 自然灾害应对程序。紧急情况下,避难所为学生、教职员工及访客提供校内避难场所。避难所是能最大限度保障人员安全的区域。具体的安全区域可能根据紧急情况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2. 学校应急响应小组
       
      1. 组成。每所学校的校舍管理员将组建一支学校应急响应小组,并对该小组进行培训,使其能够应对紧急情况。所有学校应急响应小组成员都将接受持续培训,以执行校舍的危机管理程序,并熟悉相关程序、疏散路线和安全区域。 每所学校将保存一份最新的学校应急响应团队成员名单,该名单每年更新一次,并提交给学区安全与应急管理协调员。学校负责人及其指定人员须知晓该名单在学校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存放位置。名单副本将存档于学区服务中心。
         
      2. 领导层。学校行政主管或其指定人员将担任学校应急响应小组的负责人。安全与应急管理协调员将作为应急响应官员的主要联络人。当应急响应官员在场时,他们可选择接管危机的指挥与控制权。在此情况下,学区官员必须发挥资源支持作用,并在必要时随时为应急响应官员提供协助,这一点至关重要。

三、 紧急情况前的准备工作

  1. 沟通
     
    1. 学区员工。全体员工应了解学区的一般应急程序,以及各自学校针对校舍制定的危机应对方案和程序。员工将接受关于全学区统一程序的培训,并由校领导通过年度更新和演练,向其通报针对本校舍的危机应对程序。
       
    2. 学生和家长。应向学生和家长说明学区的《危机与应急管理政策》以及各学校和学区建筑物的相关危机管理程序。学生在整个学年中将参加规定次数的演练和实践活动,并在此过程中接受关于相关程序的具体指导。
       
  2. 设施示意图与校园应急程序

    所有校舍均配备《校园应急程序指南》手册,以及一份设施示意图。该示意图包含主要和次要疏散路线的位置、出口、校舍内外的指定安全区域,以及火灾报警控制面板、火灾报警器、灭火器、消防水带、水龙头和公用设施关闭阀的位置。 每当校舍发生重大变更时,所有设施平面图和校园指南手册均将定期更新。设施平面图和校园指南手册将在校舍管理员办公室及其他适当区域提供,并确保易于获取,同时存档于学区服务中心。设施平面图和校园指南手册将提供给消防和执法人员等第一响应者。
     
  3. 紧急联系信息

    学区应维护一份最新的紧急联系信息清单,其中包括可能参与危机处理的当地、县及州级人员的电话号码、姓名和地址。 该清单应包含当地警察、消防、救护车、医院、毒物控制中心、县及州应急管理机构、当地公共工程部门、当地公用事业公司、公共卫生护士、心理健康/自杀预防热线以及县福利机构的电话号码。此外,还应包含团聚地点的清单。该清单的副本应提供给所有学区领导,存档于学区服务中心,并每年更新。
     
  4. 预警系统

    学区应建立一套预警系统,用于向学生、教职员工及访客通报危机或紧急情况。该系统应根据所有校舍的维护计划进行定期维护。

    学区及学校或校舍管理人员有责任向学生和员工说明预警系统,以及该系统用于识别特定危机或紧急情况的具体方式。各校针对校舍制定的危机管理程序中,应包含向学生和员工发布预警系统信息的方法及频率。
     
  5. 提前停课程序

    学监或其指定人员将尽可能在当天尽早作出停课或关闭校舍的决定。 提前停课程序将明确停课标准(例如:天气原因、公用设施故障或突发危机),规定停课决定如何传达给教职员工、学生、家庭及学校社区(指定广播媒体、地方当局、电子邮件、短信、电话及/或学区网站),并应阐述停课及复课时需考虑的因素。

    提前停课程序还将提醒家长和监护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收听指定的当地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以获取停课公告。
     
  6. 学区相关危机中的悲伤辅导程序

    若发生与学区或学校相关的危机,且经学监和校方管理层认定有必要时,将视情况提供悲伤辅导。
法律依据:    
《明尼苏达州法典》第12章(应急管理)
《明尼苏达州法典》第121A.035条(危机管理政策)
《明尼苏达州法典》第121A.06条(关于学校区域内危险武器事件的报告)
《明尼苏达州法典》第299F.30条(学校消防演习)
《明尼苏达州法典》第609.605条(擅闯学校场地)
《明尼苏达州规则》第7511章(消防安全)
《美国法典》第20编第1681条及以下条款(第九章)
《美国法典》第20编第7912条(不安全学校选择方案)
《美国法典》第42编第5121条及以下条款(灾难救济与紧急援助)

相关条款:    
政策 427:骚扰与暴力政策
政策 501:校园武器管理政策
政策 506:学生纪律与行为准则
政策 532:治安官员政策
政策 803:预警系统与应急预案
政策 903:学校及场地的访客
 
批准日期:2011年5月5日
审核日期:2025年2月20日
批准日期: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