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518--禁止复苏/禁止插管(DNR/DNI)指令

一、目的

学区认识到其所服务的学生具有复杂的健康需求。学区还认识到,学区教职员工可能会在学生在学校或学校活动中出现生命危险的情况下,要 求不对其进行紧急救护,或收到 "请勿复苏/请勿插管"(DNR-DNI)的指令。本政策的目的是在这些情况下为学区教职员工和家长或监护人提供指导。

II. 一般性政策声明

  1. 本区的首要使命是教育。不实施心肺复苏(DNR)及不实施神经介入(DNI)医嘱属于医疗文件。本区工作人员不会接受或执行拒绝紧急救治或DNR-DNI医嘱的要求。本区不会将此类医嘱传达给急救医护人员。
     
  2. 当学生在校期间或参加学校活动时遭遇医疗紧急情况,学区工作人员将提供合理的紧急护理和援助。
     
  3. 当学生在校期间或参加学校活动时遭遇医疗紧急状况,学区工作人员将尽快启动紧急医疗服务(911)。
     
  4. 家长/监护人将尽快收到紧急情况的通知。
     
  5. 尽管本学区有此政策,个别化教育计划(IEP)和第504条款团队仍须在符合州和联邦法律的前提下,为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医疗急救方案。
     
  6. 要求对子女停止紧急救治或出示"不实施心肺复苏术"及"不实施神经复苏术"医嘱的父母/监护人,应被告知本政策并获发政策副本。
法律参考资料:    
《美国法典》第29编第794条及以下条款(1973年《康复法案》第504条)
《美国法典》第42编第12101-12213条(《美国残疾人法案》)
 
审阅日期:2010年11月18日
通过日期:201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