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430--后备教师

一、政策声明

明尼通卡学区选拔并配置合格的后备教师至关重要,这能确保在常规教师缺席时维持课堂教学。教学计划的连续性与课程实施效果同样受后备教师教学质量的影响。学区人力资源办公室将建立后备教师供给体系,并与各校行政部门协作,确保后备教师得到高效调配。

II. 定义

预备教师——指持有教师执照、符合明尼苏达州教育委员会及明尼苏达州教育部规定的资质要求,并经明尼通卡学区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在该学区任教的教师。

三、 规章制度

  1. 储备教师的招聘、选拔及日常管理,以及储备教师政策的执行工作,均由人力资源执行总监负责。
     
    1. 当教师缺勤时,校方负责人应决定是否需要调配备用教师,并负责校内备用教师的日常监督工作。
       
  2. 预备教师须持有有效的明尼苏达州教师执照。
     
    1. 本学区的政策规定,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安排预备教师在其持证主修或辅修领域任教。
       
    2. 根据明尼苏达州的执照要求,当代课时间超过15天时,代课教师只能在其持证主修或辅修领域内授课。
       
  3. 定向。
     
    1. 学区应在学年开始前,为有需求的预备教师举办综合培训。学区还应为列入学区名册的每位预备教师提供《预备教师手册》。
       
    2. 学校校长应负责校内预备教师的岗前培训。
       
  4. 代课教师的工作日通常应与其所代课的正式教师的工作日相同。
     
  5. 薪酬。
     
    1. 董事会应定期审查各项薪酬标准,并根据其决定进行调整。
       
      1. 除下文E 1.2所述情况外,所获日薪应按实际工作小时数,以临时工基本日薪为基准按比例计算。
         
      2. 当由本学区其他岗位的正式雇员提供临时教学服务时,其在常规雇佣关系之外提供的临时教学服务,应按该类服务的指定费率予以补偿。
         
    2. 在同一教学岗位代课满五(5)天后,代课教师应按长期任职标准支付薪酬,其薪级应为薪酬表第一级(学士学位第1级第1级),自该教学岗位的第六天起生效。
       
      1. 若雇主事先知悉教学任务将超过五天,经学监或其指定人员酌情决定,可自任务首日起按长期标准支付代课教师薪酬。
         
    3. 长期代课合同
       
      1. 长期代课教师合同应在下列情况下签发:
         
        1. 当雇主事先知悉教师缺勤将超过三十(30)个工作日;或
           
        2. 当长期代课任务持续超过三十(30)个工作日,且任课教师短期内无法返岗时,长期代课教师合同应自该任务连续执行满三十一(31)日之日生效。
           
      2.  根据长期代课合同支付的薪酬,应依据学区与教师协商确定的职级和薪级档次,同时考虑相关教育背景及教学经验。最终的职位安排由学区决定。

四、参照现行费率

  1. 所有以日雇或长期非合同制、或合同制形式工作的天数,均应计入确定该学年作为预备教师的工作天数。
     
  2. 享有终身教职的明尼通卡教师,若已从学区退休或以良好信誉离职,应按董事会制定的差额标准领取相应款项。
     
  3. 对于工作日数不少于三十五(35)日但少于六十一日(61)的教师,其薪酬标准应按董事会制定的差额标准执行。对于工作日数不少于六十一日(61)的教师,其薪酬标准应按董事会制定的差额标准执行。
     
  4. 对于在特定学年工作至少三十五(35)天,但上学年结束时已达到六十一天(61)薪资标准的教师,其薪酬标准应由董事会制定差额。
     
  5. 被分配超出常规教学任务的预备教师,应按董事会规定的标准获得额外补偿。

V. 附加福利

除根据上述第3条条件聘用的教师外,预备教师无资格享受附加福利计划。根据第3条签订长期代课合同的教师,仅在满足常规教师集体协议规定的门槛条件时方可享受福利。

VI. 学校停课

因天气或其他因素导致停课时,与教职员工及公众的沟通须遵循学区政策。学校停课将自动终止对预备教师的服务需求。在此情况下,预备教师将不获得任何补偿。

批准日期:2005年8月18日
审阅日期:2021年10月28日
批准日期:2021年11月4日
审阅日期:2022年9月15日
批准日期: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