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612 —— 差异化

一、 目的

本政策的宗旨是强调有效的分层教学作为明尼通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确保课程、教学、评估和教师专业发展相互协调,从而营造一个积极且富有启发性的学习环境,让学生感到受到尊重和关怀,并受到鼓励去探索具有挑战性的学习机会。

二、 总体政策声明

校董会认识到,有效的课堂是让学生通过参与有意义且具挑战性的学习,从而获得成功并实现成长的课堂。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

  • 高质量的课程侧重于核心技能、知识和理解,
  • 教师通过持续评估学生在学习准备度、兴趣和学习特征方面的差异,从而做出明智的教学决策。
  • 教师根据每位学习者的需求,设计差异化的学习体验,
  • 学生在多种灵活的教学模式下进行学习(个别指导、小组讨论、全班集体活动),并且
  • 课堂环境注重教学质量、对学习的热爱、批判性思维、合作精神、探索精神以及对他人的尊重。

校董会进一步认识到,学生在准备程度、需求、意愿和兴趣方面存在差异。因此,教师必须根据每位学习者的需求量身定制学习体验,以激励和支持所有学生追求最高水平的学业和个人成就。学区致力于帮助学生探索那些需要更深层次知识和更高复杂度的学习体验。 差异化教学应成为积极参与型课堂的基石,在此类课堂中,学生通过追求个性化目标和发挥独特才能,从而达到对其表现和成就的最高期望。

本学区的学生学习应基于课程、教学、评估和专业发展这四个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的有效实施。成功实施这些体系将带来机会均等、高质量的课程和教学资源、满足个体学习者需求的持续评估,以及以学生学业成就为中心的积极课堂氛围。通过这四个关键体系组成部分,差异化教学得以落实。

三、 定义

课程:一份书面计划,其中包含标准、基准、核心问题、评估方案、教学资源与策略,以及对教学内容的重点安排和进度规划。

教学:一种由教师主导的过程,旨在将精心设计的课程转化为学生的学习成果。教学是以标准为导向的教学活动,旨在提供有意义的学习体验,使所有学生都能掌握学科知识并实现个人目标。

评估:指用于收集学生在所学标准方面表现情况的多种工具。

评估:对学生理解程度或表现水平进行评判的过程。

标准:对学生将能够掌握的知识、理解的内容以及能够完成的任务的陈述。

标准:对学生在学业中的某个特定阶段应掌握的知识或技能所作的清晰、具体的描述。

核心教学材料:经学区流程推荐、校董会批准,并由教师使用的资源,旨在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共同教学内容,以帮助学生达成预期学习目标。

补充材料:由教师和校长确定、并由教育局长或其指定人员监督的资源,这些资源是对核心教材的补充,旨在满足学生多样化的需求,以实现预期的学习目标。

分层教学:教师通过这一过程设计学习活动,有针对性地回应学习者的个体差异。学生将有机会根据自身准备程度(经评估的技能和知识水平),以自己偏好且多样化的学习方式/风格进行学习,并激发兴趣,从而达成课程目标。

教师可以针对学生学习的内容(内容)、理解学习内容的方式(过程)以及展示所学知识的方式(成果)进行差异化教学。

四、 职责范围

校董会以其治理职能对教学计划负责,并按以下方式授权:

  1. 学监应通过指定人员,负责在明尼通卡所有教室中制定、实施和评估差异化教学。
     
  2. 校长应负责确保学区差异化教学模式在每个教室得到落实。
     
  3. 教师应在校长的监督下,负责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分层教学。

五、 职业发展

要提升教师开展高质量、差异化教学的能力,必须建立一个全面、连贯且持续的专业发展计划。专业发展活动必须成为全校及全学区教育改进目标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专业发展必须首先着眼于帮助学生满足其学习需求,并明确界定差异化教学的模式以及实施差异化教学的具体策略。 有效的专业发展必须立足学校、注重协作,并在实施方式上体现差异化。学区和学校层面的差异化教学专业发展计划,必须包含基于研究的培训内容,包括理论讲解、示范教学、指导性实践、反馈与辅导。

六、 系统性实施

差异化教学的设计初衷,在于建立一套以帮助所有学生达到学术学习标准为核心的强有力课程体系。教学规划需要制定策略并配备工具,用于开展前测以及多种形式的持续性评估。教学规划必须包含相关策略,以便在尊重与协作的课堂环境中灵活开展学习活动。要系统性地落实这些要素,需要:

  1. 对所有学生而言,差异化教学应呈现何种面貌,对此有着清晰而明确的愿景。
     
  2. 一个通用的框架,用于构建定义,并将既有的理解与实践与新的差异化语言相联系。
     
  3. 通过沟通,在包括家长、教职员工和学生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理解与支持。
     
  4. 开展研究并加强沟通,将分层教学研究与各学科领域及各年级的最佳实践相结合。
     
  5. 与学区各项举措的衔接,以及在差异化教学框架下的支持。
     
  6. 规划领导层和财务资源,以协调一致地支持差异化战略。
     
  7. 一项长期实施与评估计划。
法律依据:
《明尼苏达州法典》第123B.02条第2款(学区的一般职权)
《明尼苏达州法典》第123B.09条第8款(校董会的职责)
 
参见:
政策 601 学区课程、教学与评估
政策 603 教学与课程计划的审查与改进
政策 606 教学材料的审查与选定
政策 M-4 教材选定与重新评估
政策 C-6 争议性问题
政策 M-3:多元文化、性别平等、关注残障人士的教育
 
通过日期:200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