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所申请数据的当事人:
关于您的数据
明尼苏达州政府数据惯例法》规定,数据主体在政府实体收集、创建和保存有关他们的政府数据时享有某些权利。 如果可以从数据中识别出您的身份,您就是数据的主体。 政府数据是指政府实体拥有的所有记录信息,包括纸张、电子邮件、光盘、照片等。
关于您的数据的分类
数据惯例法》假定所有政府数据都是公开的,除非州或联邦法律规定数据不公开。 根据州法律,有关您的数据被划分为公共、私人或机密数据。 请参见以下示例。
公共数据
我们必须向任何提出要求的人提供公共数据;谁提出要求或为什么提出要求并不重要。
私人数据
我们不能向公众提供私人数据,但当数据与您有关时,您可以访问。 我们可以与您本人、获得您许可的人员、需要这些数据开展工作的区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或法院命令允许的人员共享您的私人数据。
机密数据
机密数据最受保护。 即使机密数据与您有关,公众和您也无法访问。 我们可以在法律或法院命令允许的情况下,与需要这些数据来开展工作的区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共享您的保密数据。 我们不能让您访问机密数据。
您根据《数据惯例法》享有的权利
访问您的数据
您有权免费查看(检查)我们保存的有关您的公共和私人数据。 您还有权获得有关您的公共和私人数据的副本。 数据惯例法》允许我们收取副本费用。 在决定索取副本之前,您有权免费查阅资料。
此外,如果您提出要求,我们会告诉您我们是否保存了有关您的数据,以及这些数据是否公开、私密或保密。
如果您是法律指定的监护人,您有权查看和获取您被指定为监护人的个人的公共和私人数据。
我们何时收集您的数据
当我们要求学生或员工在非公开的纪律会议上提供有关他们自己的数据时,我们必须发出通知。 在这种情况下该通知称为 "Tennessen "警告。该通知规定了我们如何处理从您那里收集的数据。通常,我们只能以通知中描述的方式使用和发布数据。我们收集的有关员工的其他非公开数据包括绩效评估、求职申请等。就学生而言,成绩、特殊教育报告、作业申请等都属于非公开数据。
如果我们需要以不同方式使用或发布您的私人数据,或者您要求我们向他人发布数据,我们会征求您的书面许可。 这种许可被称为知情同意。 如果您希望我们将数据提供给他人,您可以使用 同意书.
保护您的数据
数据惯例法》要求我们保护您的数据。 我们已制定了适当的保障措施,以确保您的数据安全。 如果我们确定发生了安全漏洞,且有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了您的数据,我们将依法通知您。
当您的数据不准确和/或不完整时
您有权质疑有关您的公共和私人数据的准确性和/或完整性。 您还有权对我们的决定提出上诉。 如果您是未成年人,您的父母或监护人有权质疑有关您的数据。
如何申请您的数据
若要查阅区政府保存的有关您、您的未成年子女或您已被指定为其法定监护人的个人的数据或索取数据副本,请向区政府的数据惯例合规官提出书面申请。 您可以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提交请求。
您的书面申请应包括
- 您作为数据主体,根据《数据惯例法》(明尼苏达州法规第 13 章)提出申请,要求获取有关您的数据;
- 您是否希望检查数据、获得数据副本,或两者兼而有之;
- 清楚描述您希望检查或复制的数据;
- 证明您是数据主体或数据主体的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信息;以及
- 您的邮寄地址(如果您不亲自收集数据)。
校区要求您提供身份证明(有效的州身份证明,如驾照、军人证或护照),我们才能回复您的 数据请求。 如果您申请有关未成年子女的数据,您必须出示您是该未成年人父母的证明。 如果您是监护人,则必须出示监护权的法律文件。
如果您无法亲自出示证件,则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或认证的复印件。此类身份证明将与您的申请一并提交。
在任何情况下,学区都不会以电子方式传输私人数据。
我们如何回应数据请求
一旦您提出书面请求,我们将努力处理您的请求。 如果不清楚您要求提供哪些数据,我们将要求您予以说明。
- 如果我们没有这些数据,我们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您。
- 如果我们拥有这些数据,但这些数据属于机密或私人数据,与您无关,我们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并说明您不能访问这些数据的具体法律规定。
- 如果我们拥有您的数据,并且这些数据属于您的公共或私人数据,我们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对您的请求做出答复:
- 如果您的要求是查看数据,可免费安排查看数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 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您提供数据副本。 您可以选择领取副本,或者我们将副本邮寄给您。我们还将安排您预付副本费用。
- 校区可就政府数据的副本向数据当事人收费。 明尼苏达州法规》第 13.04 条第 3 款授权收取这些费用。
- 100 页或 100 页以下的黑白、信纸或法律用纸复印件单面收费 25 美分,双面收费 50 美分。大多数其他类型复印件的收费是复印和核证的实际成本。 在确定制作副本的实际成本时,我们会将员工时间、复制数据的材料成本(纸张、CD、DVD 等)和邮寄成本(如有)考虑在内。 如果您申请的是我们无法自行复制的数据副本,如照片,我们将向您收取我们必须支付给外部供应商的副本实际成本。
如果提供数据的成本低于处理付款的成本,校区将免收费用。
我们向您提供有关您的数据后,6 个月内不必再向您展示这些数据,除非出现争议或我们收集或创建了有关您的新数据。
如果您不理解某些数据(技术、缩写或首字母缩略词),请告诉我们。 如果您提出要求,我们会给您解释。
如果我们还没有数据,《数据惯例法》并不要求我们根据数据请求创建或收集新数据;如果我们没有以特定形式或安排保存数据,《数据惯例法》也不要求我们以特定形式或安排提供数据。 (例如,如果您请求的数据仅为纸质数据,则我们无需创建电子文档来回应您的请求)。 如果我们同意根据您的请求创建数据,我们将与您共同商讨请求的细节,包括成本和响应时间。
此外,根据《数据惯例法》,我们无须回复非数据请求的问题。
同意公开数据
如果您希望将您的个人数据提供给自己或外部机构,请填写以下同意书。
如果您对本同意书中的任何内容有疑问,或希望在签字前得到更多解释,请联系明尼通卡公立学校的数据惯例合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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