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705 —— 学区资金的投资
一、 目的
本政策的目的是为学区资金的投资制定指导方针,这些资金目前正被暂时持有以供学区使用,或作为储备金用于未指定用途。
二、 总体政策声明
校董会认为,有效的投资计划对学区的财务稳定至关重要,因此也是实现其愿景、使命和信念的关键所在。对学区现金资产进行有效投资,将有助于领导层和教职员工有更多机会专注于建立互信关系、提供个性化服务以及持续改进学区运营。
学区教育委员会的政策规定,学区的投资组合应以在预算周期和经济周期内实现市场回报率为目标进行管理,同时确保整体投资组合的资本得到保全和保护。投资活动应遵循法定限制。委员会的主要投资标准按优先顺序列举如下。
- 安全
- 流动性
- 产量
三、 要求
- 政策范围:下文所列的所有区级基金的金融资产。
- 一般基金
- 专项收入基金(餐饮服务和社区教育)
- 建筑施工资金
- 债务偿还基金
- 信托基金
- 学生活动基金
- 内部服务基金
- 投资主管:财务与运营执行总监被指定为学区的投资主管,负责投资决策及相关活动。财务主管应协助财务与运营执行总监实施本政策。
- “审慎投资者原则:指当时普遍存在的状况,即具有审慎、明智和理智的人在管理自身事务时所采取的做法——这种做法并非出于投机,而是为了投资,既要考虑资本可能获得的安全保障,也要考虑可能产生的收益。”
- 第一类证券:受保险或已注册的投资,其证券由学区或其代理机构以学区名义持有。
- 第二类证券:未投保且未注册的投资,此类证券由交易对手方的信托部门或代理机构以该地区名义持有。
- 第三类证券:未投保且未注册的投资,其证券由交易对手方、其信托部门或代理人持有,但并非以该地区名义持有。
- 抵押品:金融机构提供的担保,以确保价值等同于投资额的资产已被冻结并划入该区的账户。
- 抵押:金融机构通过抵押品对投资进行担保。
- 投资:本学区的投资将仅限于《明尼苏达州法规》第118A.04条和第118A.05条授权的投资,包括以下内容:
- 美国国债
- 美国政府机构证券及政府支持企业的附属机构。
- 银行承兑汇票(BAs)
- 商业票据——最高双重评级(CP)
- 回购协议(Repos)
- 定期存款(CD) 商业银行(政府担保金额超过25万美元,超出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的保险额度)
- 定期存款(CD) 储蓄与贷款(政府担保金额超过25万美元,超出联邦储蓄保险公司(FSLIC)的保险额度)
- 地方政府投资池
- 货币市场基金
- 在二级债券市场购买的明尼通卡第276学区债券
- 保证投资合同
- 资产配置:本学区将尽可能实现投资组合的多元化,以控制风险。本学区将竭尽全力通过最大限度地投资于第一类证券来降低风险。
- 审慎投资:投资专员应遵循的审慎标准,应为上文所定义的“审慎投资者”。
- 投资官的有限责任:学区投资官不应对特定证券的信用风险或市场价格变动承担具体责任。
- 存款的抵押:学区不得存入任何在任何时候未受保险保障或抵押不足的资金。
- 超过联邦保险限额的存款将按照经修订的《明尼苏达州法规》第118条的规定提供担保,但有一项例外。该例外是指第一顺位抵押贷款,其担保金额必须至少为存款超过保险限额部分的140%。
- 担保保管机构必须在收到担保品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该地区出具收据保管证明。
- 只要替换不会降低担保要求,则允许对担保品进行替换。
- 只有经地区投资官批准,方可释放抵押品。
- 与该区签订回购协议的机构,必须在资金划拨前签署《公共证券协会回购协议总则》。必须开设一个联邦储备抵押账户,用于保管作为回购协议抵押品的证券。
- 该区应尽可能确保所作的投资已投保或已登记,或者其证券由该区或其代理人在该区名下持有。
- 本区投资组合中用于回购协议的部分,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超过总投资组合的25%。
- 超过联邦保险限额的存款将按照经修订的《明尼苏达州法规》第118条的规定提供担保,但有一项例外。该例外是指第一顺位抵押贷款,其担保金额必须至少为存款超过保险限额部分的140%。
- 投资工具的竞争性选择:
学区在投资任何结余资金之前,必须进行竞争性报价/投标程序。学区必须接受在符合本政策所有规定的前提下,扣除费用后提供最高回报率的投标。将优先考虑国内商业票据。对于同时投标的多项投资,学区将考虑其综合回报率。
- 到期日:
所有基金的投资到期日将与预计的现金流需求相匹配,既要考虑到大额常规支出(工资、债券偿付),也要考虑到预计的大笔收入(房产税和州政府补助金)。
- 金融机构分类:
- 任何获准在明尼苏达州或其他州开展业务的金融机构,且能够依法将资金投资于《明尼苏达州法规》第118.04条所允许的任何金融工具的,均可被指定为该区资金的保管机构。
- 董事会可通过两种不同的程序指定金融机构作为地区资金的保管机构。
- 在一次例行会议上采取行动。
- 接受那些经法律授权、且可能不时被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配售服务(如明尼苏达学区流动资产基金PLUS(MSDLAF)或MNTrust基金)所使用的机构作为托管机构。学区有权要求将任何托管机构从批准名单中移除。
- 在一次例行会议上采取行动。
- 托管机构必须在投资后七个工作日内向该区提交确认文件,包括任何存单、保管收据和/或电汇确认单的复印件。
- 托管机构必须根据学区的需要和要求,向学区提交财务报告。
- 在被指定为区级资金保管机构之前,金融机构必须同意本政策中列出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 董事会可通过两种不同的程序指定金融机构作为地区资金的保管机构。
- 该区不得投资于任何在投资时净资产为负的机构。
- 该区不得投资于资本资产比率低于3%的证券。
- 任何获准在明尼苏达州或其他州开展业务的金融机构,且能够依法将资金投资于《明尼苏达州法规》第118.04条所允许的任何金融工具的,均可被指定为该区资金的保管机构。
- 电子资金转账:学区将尽可能利用电子资金转账和存款转账支票计划,以获得以下好处。
- 最大限度地提高利息收入
- 尽量减少过剩现金余额
- 最大限度地降低会计和资产管理成本
学区应遵守《明尼苏达州法规》第471.38条第3款关于电子资金转账的规定。
四、 实施
- 为了优化投资回报,本区将调配资源,实施一项有效的现金管理计划。
- 地区投资官将定期监控地区投资组合的构成、现有市场以及同类投资工具的相对价值。
- 该区的投资主管将建立一套内部控制体系,并由独立审计师每年进行审查。该控制体系旨在防止因欺诈、错误、虚假陈述、市场意外变化或不审慎行为而导致公共资金损失。
- 投资工具的竞争性选择:
- 在为结余资金的投资进行招标时,本区将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符合资金到期日和/或现金流指导方针的金融工具。
- 如果没有特定的期限要求,通常会采用市场趋势分析法来确定哪些期限最为有利。
- 通常情况下,所有投标均以360天基准收益率为基础。
- 报告:区投资官将向董事会提交月度报告,列明截至上月末的所有投资情况。
法律依据:
《明尼苏达州法典》第118A.01条(公共资金;存款机构与投资)
《明尼苏达州法典》第118A.02条(存款与投资授权)
《明尼苏达州法典》第118A.03条(存款机构与抵押品)
《明尼苏达州法典》第118A.04条(投资)
《明尼苏达州法典》第118A.05条(合同与协议)
《明尼苏达州法典》第118A.06条(交付与保管)
参见:
《MSBA服务手册》第9章,公立学校财务,
明尼苏达州法律合规审计指南(由州审计长办公室编制)
通过日期:2004年9月16日
修订并通过:2017年12月7日
修订并通过:2019年3月7日
审核日期:2022年4月21日
通过日期: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