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704 —— 运营预算指南

一、目的

制定学区资源分配的优先顺序及预算管理的基准,并在年度运营预算的管理方面,为行政人员和校董会提供一致的指导。

二、政策概述

校董会致力于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实施学区各项计划,并优先将资金分配给直接教学项目。所有教职员工均应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负责实施其所负责的项目。

三、定义

间接/支持项目—— 一项预算类别,涵盖学区及各校行政管理、学区支持服务、校舍运营与维护以及其他运营费用的收支。

直接/教学项目 - 该预算类别涵盖常规教学项目、职业教育项目、特殊教育、学生支持服务及教学支持服务的收支情况。

年度预算报告—— 经董事会批准的学区财务计划,体现了预算分配的优先事项。

年度基准报告—— 明尼通卡学区预算分配与联盟、县、地区及全州公立学校的对比。

四、要求

  1. 区行政部门应每年按必要方式分配资源,以妥善、高效地支持教学项目。
     
  2. 年度预算报告中应概述学区的预算分配情况。该报告应包括:

    1. 上一年度的实际预算支出和收入;
    2. 本年度预算;
    3. 下一年度预算;
    4. 一份将下一年度预算与预先确定的预算指导方针进行对比的明细表,并附上差异说明。
     
  3. 在教育部门发布《学校概况》报告时,应向董事会提交一份年度基准报告,该报告需将本学区的生均支出与以下各类学区进行比较。
     
    1. 湖区联盟学校
    2. 亨内平县学区
    3. 第11学区(大都会区)学校
    4. 公立学校
通过日期:1993年11月18日
修订日期:1999年1月7日;2003年6月5日
修订日期:2012年12月6日
批准日期:2013年1月3日
 

明尼通卡公立学校

《预算操作指南第704号》

 
  1. 学区预算拨款应于一月确定。拨款须完全符合《政策声明第704号》中的要求B。此外,参与预算编制的人员在评估学区项目的预算时,应考虑影响项目最终实施成本的各种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当地因素,例如:
      1. 新增或重新设计的项目,
      2. 人员配置政策的变更,
      3. 就薪资和福利进行了协商,并
      4. 公用事业费、财产/责任保险、除雪等非可选项目的成本变动
      5. 招生人数的变化及其对固定费用与预算之间关系的影响
      6. 学区批准的针对用品、教科书等拨款的通胀/通缩调整
      7. 纠正班级规模不平衡的问题。
         
    2. 立法规定的项目调整,例如教职员工培训、校舍经费分配、K-3年级班级规模缩减等。
       
  2. 6月,须向董事会提交符合要求C的年度预算报告。
     
  3. 6月,应向董事会提交一份符合D项要求的年度基准报告,以便董事会成员能够对关于学区资源分配的地方决策进行合理评估。
     
  4. D. 本政策应最迟于每个财政年度的1月进行审查,并考虑A项所述因素的任何变化或C项所述的基准比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