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543 —— 学生的不安全行为
目的
积极且富有激励性的学习环境对学生的成功至关重要。明尼通卡学区的校园文化将体现对社区所有成员的支持与关怀。本政策的宗旨是尽可能确保明尼通卡公立学校的所有学生都能在安全、有保障的校园环境中,享有有利于学习的安全有序的学习氛围。
总体政策声明
报告不安全行为
学区每位员工若知悉或有理由相信,在学校、学区财产内或学区主办的活动中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不安全行为”,应立即向学区管理人员报告该“不安全行为”,该管理人员将向相应的州或地方执法机构报告该行为。
就本政策而言,“不安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涉及或将涉及对人身安全构成直接或即时威胁的行为; 持有、使用或分发烟草、毒品、酒精、爆炸物、枪支或其他武器;或实施具有固有危险性的犯罪行为,包括谋杀、绑架、抢劫、重窃、入室盗窃、纵火、严重人身伤害、严重殴打、任何重罪毒品犯罪以及任何性犯罪。
公布参与危险行为的学生名单
学区员工应向学监或其指定人员报告任何符合以下任一标准的学生身份:
- 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 构成重罪的行为(如系成年人所为),或若由成年人实施则将构成重罪的行为;
- 持有武器;
- 被判定为少年罪犯,且其犯罪行为若由成年人实施,根据明尼苏达州法律或犯罪发生地的法律将构成重罪,但不包括不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重罪盗窃行为;或
- 作为成年人因任何重罪被定罪,但涉及未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重罪盗窃除外。
视频监控摄像头
学区可使用视频监控摄像头,对在学区设施内或学区财产范围内活动的任何人员进行监控。视频监控摄像头也可用于监控乘坐学区自有或学区承包车辆的学生。
记录个人行为的录像带应存放在上锁的文件柜中,直至这些录像带被重复使用或被删除。录像带的处理应遵守现行法律关于人事或学生档案信息披露的规定。
程序
教育局长应制定实施本政策的程序。
相关链接:
政策第506号:学生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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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第427号:骚扰与暴力
政策W-4 武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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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第417号:化学品使用政策
2005年6月16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