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526 —— 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个人电子设备

一、 目的

本政策的目的是明确对学生所持有的现有及新兴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及其他能够录制和/或传输数据或图像的个人电子设备)的合理使用要求。

二、 总体政策声明

明尼通卡学区对学生的行为、学术诚信以及技术设备的负责任使用有着很高的期望。学生在学校、校车上或学校主办的活动中持有和/或使用技术设备时,应充分尊重教育环境以及学校社区内所有个人的权利和隐私。州法律赋予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定的隐私权。 根据州法和联邦法律,学生在上课期间、课堂内及校园内的行为均被视为私密行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进行录制或分享。

三、在学校、校车上或参加学校活动时的负责任使用标准

  1. 尊重教育环境:
    1. 当学习需要特定设备时,学区将提供相应的技术设备。教师或其他学校工作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允许(但不得强制要求)学生使用个人电子设备辅助学习。
    2. 上课期间,手机及其他个人电子设备应保持静音并收好,不得放在显眼处,除非得到教师或其他学校工作人员的特别允许。
    3. 学生不得使用任何可能以任何形式干扰或破坏教育环境,或用于不当、不道德或非法目的的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传输或浏览不当或色情内容、侵犯他人隐私权、作弊、骚扰或欺凌行为。在学校、校车上或学校活动中浏览不当内容将受到纪律处分,即使该行为系无意为之。 建议家长监督和/或限制学生使用手机上网。
    4. 在每节课的前后,或在全天获准使用的公共区域内,可以适当且礼貌地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
       
  2. 尊重隐私权:
    1. 学生不得在学校范围内、校车上或学校主办的活动中,未经其他学生或学校员工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录音、拍照或录像,但被视为在公共场合进行的活动(例如体育赛事、公开会议、学术竞赛或公开演出)除外。学校社交活动、学生社团主办的活动、团队建设活动以及在上课时间进行的活动均不被视为在公共场合进行。
    2. 学生不得在未获得他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电子邮件、短信、互联网或社交媒体发布,或以其他电子方式传播在学校拍摄的他人照片。
    3. 在更衣室、休息室、保健室和洗手间内,严禁对他人进行录音、拍照或录像,因为这些场所是人们理所当然期望享有隐私的区域。
       
  3. 保障学术诚信:学生不得以任何可能导致教师或工作人员怀疑其在考试或学术作业中作弊或违反版权政策的方式使用手机、iPad或其他电子设备。

    特此提醒学生,在特定考试期间(包括但不限于ACT、AP和IB考试),若通过任何手机或电子设备进行有声传输,将导致该学生被请出考场并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4. 遵守学区其他政策:使用手机或其他个人电子设备不得违反学区的任何其他政策,包括关于学生隐私、版权、作弊、剽窃、文明礼仪、学生行为准则、电子技术合理使用或骚扰的政策。若违规行为涉及多项学区政策,则可能针对每项政策分别适用相应后果。
     
  5. 个人财产的责任:
    1. 选择将个人设备带到学校的学生,须自行承担与持有及使用个人设备相关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包括上网和数据传输。
    2. 请家长注意,手机等移动设备不受学区网络过滤器的限制,确保网络使用得当的责任由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承担。
    3. 学区员工无需负责保管、保护或排除任何学生个人电子设备的故障。
    4. 学区及其员工对任何学生携带进入学区、校内或校车上的个人电子设备所发生的盗窃、丢失、数据丢失、损坏、毁坏、误用或蓄意破坏,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违反本政策的行为

违反本政策的学生将根据《学生行为准则》的规定受到纪律处分。 多次违规及/或非法或不道德地使用个人电子设备,可能导致通知家长、签订行为协议、数日停学、开除学籍及/或法律起诉。严重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传播或浏览不当或色情内容、侵犯他人隐私权、作弊,或利用电子设备进行骚扰或欺凌行为,可能导致立即停学及/或开除学籍及/或法律起诉。

五、 政策的宣传

本政策应纳入《学生/家长手册》,发布在学区网站上,并应要求以其他方式分发。

参见:
政策第427号:骚扰与暴力政策
政策第506号:学生纪律与行为准则
政策第515号:学生档案的保护与隐私
政策第524号:电子技术合理使用政策
政策第525号:网站和内网政策
政策第542号:学生文明规范

通过日期:2005年8月18日
修订并批准: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