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461 —— 行政绩效考核

1.0 理念

1.1 明尼通卡公立学校认识到行政管理在学校成功中发挥的关键作用。因此,学区期望并要求具备有效的领导力和强大的学校管理能力。学区的愿景规定,向学监直接汇报的全学区高级管理人员将向所有利益相关方群体说明学区的使命和愿景,并争取各方支持。 通过这种协作式领导所获得的信息与支持,将使校董会和学监能够更有效地配置和利用资源。同样,通过将组织的所有环节统一到学生学业成就这一共同目标上所产生的协同效应,将推动学生取得更大的成功并获得社区的更广泛支持。此外,明尼通卡所有校长的强有力领导将是落实学区各项举措的关键纽带。 定期绩效考核被视为维持并提升管理人员知识与技能的重要途径,以此确保有效的教育领导力和学校管理。

2.0 假设

2.1 在教育管理领域,学习是终身的;管理者在整个职业生涯中都应持续培养新技能并拓展个人知识。

2.2 定期绩效考核有助于在专业关系中建立责任机制:管理者对学区负责;学区对管理者负责;管理者对自己负责。

2.3 高级管理人员对行政绩效负有主要责任。定期绩效考核有助于管理人员履行这一责任。

2.4 如果管理人员能清楚了解对他们的期望,他们的工作效率就会提高;为所有行政职位制定最新的岗位说明书,对于明确工作方向至关重要。

2.5 管理员在

与主管进行沟通,有助于增强员工在绩效评估过程中的主人翁意识,并提高取得积极成果的可能性。

2.6 管理人员需要与组织内各层级的人员以及更广泛的社区进行互动;由于地域距离和职责范围的限制,直属上级往往无法每天亲眼目睹或亲身体验工作表现的许多方面。因此,除了上级之外,来自多方(例如下属、同事、家长、学生以及其他密切合作的人员)的定期反馈,是绩效考核流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7 对管理人员的反馈和协助,只有在具有建设性、不具威胁性且能激发自我改进,并且是在相互尊重和信任的氛围中提供时,才最为有效。

2.8 校董会和教育局长有责任通过以下方式确保行政管理的高质量:

2.8.1 选拔、聘用并任命经过严格培训且能力出众的管理人员。

2.8.2 为每个行政职位制定组织目标和具体的绩效预期,并将这些目标和预期明确传达给管理人员。

2.8.3 向管理人员提供资源和协助,以帮助他们提升管理能力。

2.9 绩效考核活动应符合主协议、学区政策及州法律的相关规定。

3.0 目的

3.1 定期绩效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提高组织的生产力和效率。

3.2 定期绩效考核的直接目的是提供一种系统化的行政绩效评估手段,并酌情提供反馈和改进建议。

3.3 为提升行政能力,绩效考核流程必须:

3.3.1 鼓励并认可个人和职业发展;

3.3.2 识别、强化并充分发挥个人的优势;以及

3.3.3 找出行政能力需要改进的方面,以便提供帮助。

3.4 定期绩效考核还可能具有以下其他目的:

3.4.1 增强管理员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3.4.2 定期提供行政绩效的书面记录。

3.4.3 评估管理人员的发展需求;

3.4.4 提供相关信息,以便在必要时调整职责,例如选拔担任其他领导职务或变更工作地点。

3.4.5 以协助确定是否需要对学校条件和/或运营进行调整。

4.0 绩效考核流程的要求

4.1 每年,行政主管和直接上级将共同确定目标和活动,这些内容将作为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点,并补充基本岗位说明书中的要求。

4.2 关于年度目标的达成情况及岗位职责要求的履行情况,将在与直接上级举行的定期考核会议上进行讨论,并在每年年底提交书面总结报告,该报告将归入管理人员的专业档案。

4.3 定期征求主管以外的其他来源(如下属、同事等)的反馈意见,将纳入管理人员的年度目标和活动之中。

4.3.1 可利用多种反馈工具、调查和问卷来获取此类数据。

4.3.2 反馈工具的类型、侧重点及使用频率应由直属主管与行政管理人员共同商定。

4.3.3 收到的反馈应作为管理人员和主管制定专业绩效目标、指标及策略的补充参考依据。

4.3.4 管理员的专业督导人员应将收到的反馈信息予以保密,且该信息不会被纳入管理员的专业档案。

4.4 学区将根据管理人员的需求,并在预算范围内,为其提供多种途径以提升其行政管理绩效。

5.0 政策实施程序

教育局长应制定并启动相关程序以落实本政策。教育局长应将上述规则和程序的副本提交给校董会,供其定期审查。

参见

#460 校长卓越
明尼通卡校长协会(MAP)与明尼通卡公立学校之间的主协议
明尼通卡行政人员协会(MAA)与明尼通卡公立学校之间的主协议
 

董事会批准:200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