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542 —— 学生文明规范
一、 目的
积极且富有激励性的学习环境对学生的成功至关重要。明尼通卡学区的文化将体现对社区所有成员的支持与关怀。本政策旨在依据法律及公民社会的公认准则,维护一个合法、合乎道德且无虐待行为的学习环境。
二、 总体政策声明
明尼通卡公立学校的所有学生在与其他学生、学区工作人员、家长、访客以及任何与学区有业务往来的人员打交道时,均应保持文明礼貌,秉持公平与尊重。
不文明行为应定义为:无论是在电话交谈、语音留言、面对面交谈、书面信函还是电子邮件中,凡是公然或隐晦地进行身体或言语威胁,以及具有胁迫、恐吓、暴力或骚扰性质的行为。 不文明行为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粗俗语言;人身侮辱性言论;针对他人种族、性别、国籍或宗教的攻击;以及失控行为。
所有学生在参加各类体育及非体育活动时,无论是在主场还是客场,无论是在学区自有或学区承包的交通工具上,均应保持文明举止。
学生如有任何不文明行为,应向学区工作人员报告。应就所涉事件及采取的措施制作记录。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保持保密,以保护投诉人和被指控的学生。禁止对举报不文明行为的人员进行报复。
三、 致学生政策通知
本政策的副本将刊载于《家长学区手册/学生权利与责任》文件中,并发布在学区网站上。
四、 程序
学监应制定相关程序,规范所有学生在学术及非学术场合的适当行为。
相关链接:
政策第506号:学生纪律
政策第506号:学生纪律
政策第427号:骚扰与暴力
政策W-4 武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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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第417号:化学品使用政策
2005年6月16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