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04 条

关于第 504 条

504 信息图表

1973 年《康复法》第 504 条是一项反歧视法规,旨在为有身体或精神健康残疾的学生提供平等获得教育计划、服务和活动的机会。

当学生的身体或精神障碍限制了其主要的生活活动时,校区必须为学生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以防止歧视,并提供与典型同龄人一样的机会。有精神和/或身体缺陷的学生,如果没有经过修改和/或适应性措施,或经过修改和/或适应性措施后,每个学生都能在学校取得进步,则有资格享受第504条规定的非歧视保护,但没有书面的504计划。

 

联系方式

请联系您所在学校的 504 调解员。您可以在左侧找到他们的联系信息。您也可以联系学校校长。

通过 Let's Talk 在线提交问题和反馈,并在一个工作日内收到回复。

让我们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