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者

罗宾·菲利普斯(1981届)

罗宾·菲利普斯刚进入西北大学法学院时,就立志为社会公益贡献力量。在经历了一个暑期在法律援助组织的工作后——当时该组织正面临资金大幅削减且就业机会有限——罗宾意识到,这并非她第一份工作的现实选择。于是,她决定从事私人执业,同时为公益组织提供志愿服务。

作为一名律师,罗宾曾在布里格斯和摩根律师事务所工作。秉持着自己的热忱,她利用业余时间,将自己的才能奉献给南明尼苏达地区法律服务组织、明尼苏达艾滋病项目以及人权倡导者等机构。没过多久,她便意识到这远远不够。

七年后,罗宾离开了那家律师事务所,加入“人权倡导者”组织,担任妇女人权项目主任。在这个岗位上,她的专业技能与热忱完美融合。

“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让这个世界变得比我们接手时更好,”罗宾解释道,“通过我们在妇女人权领域的工作,我们致力于完善法律和司法体系的运作方式,以保护世界各地以及我们本国的妇女免受暴力侵害。”

2002年,罗宾被晋升为执行董事。在此职位上,她负责监督“倡导者”组织的所有项目,其中包括尼泊尔一所面向贫困儿童的学校——这些孩子若没有这所学校,本会沦为童工。该校第一届学生中的一名女孩曾告诉罗宾,她曾多么渴望成为家族中第一个上学的孩子。她的父母和五个姐姐都在田里干活。 女孩曾苦苦哀求,但父母不愿让她去上学。最终,她的姐姐们说服了父母,让她得以入学。如今她正在上大学,未来充满无限可能。当被问及教育如何改变了她的家庭时,女孩说:“现在,我的姐姐们也都把自己的女儿送去上学了。”

“我很高兴能为人们提供参与人权工作的机会。这不仅改善了受助者的生活,也让志愿者们受益匪浅。”例如,在另一个项目中,“倡导者”组织拥有400多名志愿律师,他们为经济拮据的寻求庇护者代理案件。他们不仅提供了高质量、挽救生命的法律服务,许多人还表示,这是他们做过最有成就感的工作。

当罗宾回想起在明尼通卡高中的时光时,并没有哪一件事特别令人难忘。真正对她影响最深的,是那里那种追求成功的整体氛围。

“老师们充分理解我们的实际情况,并帮助我们实现了目标。我非常感激全体教职员工——不仅仅是老师们——给予我的支持和重视。他们对待我们时,仿佛成功是唯一的选择,”罗宾回忆道。

对于应届毕业生,她的建议很简单:“追随你的热情。热爱你所做的事,不要害怕顺其自然。有时,我们会来到从未梦想过却美妙绝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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