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学习

概述和准则

医疗原因

我们有责任为那些因长期生病或受伤而无法在学校上课的学生提供教学计划。必须向任何有以下情况的学生提供教育服务。

  1. 连续15天不能在正常学校上课;或
  2. 根据安置机构,如医生、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法官或其他法院指定的机构,预测将连续15天不在正常学校上课(需要书面证明);或
  3. 健康受损并需要接受特殊教育,且经个人教育计划小组预测,将在正常的学校地点缺勤15个间歇性的教学日

(明尼苏达规则3525.2325)

在家辅导只能在学生缺席正常课程期间提供,而且必须由有执照的教师提供。根据明尼苏达州教育部人事执照司的规定,没有标准执照和只有短期代课执照的教师没有资格担任在家辅导的工作,除非他们为正常的在家辅导教师保留。

一旦学生回到正常教室上课或学年结束,就不能再通过在家教学来弥补和申请错过的会员(出勤)日(MARSS手册,2010年)。一旦学生回到全职学校,他们就不能在无法上学期间接受任何未安排的在家教学时间。

每一个通过在家授课申请的会员日,必须提供一个小时的一对一在家授课。一小时的在家教学不需要每天进行;学生缺课的每一天,总的教学时间可以是一小时(MARSS手册,2010)。

在家授课教师的时间安排应根据学生和教师的日程表来制定。教学地点也由在家授课的老师和学生(和/或家长,如适用)决定,最常见的是在一个中立的地点,如公共图书馆。如果双方都能接受,教学也可以安排在学生的家里。

住院的学生。

学术指导由医院所在地区通过一对一、小组指导或通过医院项目的教育部分提供。

非医疗原因。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有时也会被他们的个性化教育计划(IEP)小组安排在家学习,如果小组认为这符合学生的最佳利益。学生的个人教育计划必须进行修改,以反映在家教学。除非个人教育计划小组另有规定,否则学生不在其正常学校上课的每一天都要提供一个小时的一对一教学。

程序

一旦校长、指定的楼宇居家教育联系人或个案管理员意识到由于长期生病或IEP小组的决定而需要居家教育,就应该遵循以下步骤。请注意,这些步骤必须在缺席的第16天之前进行。

  • 填写个人教学申请表格,包括教师/工作人员信息。将其传真给区服务中心的Kristin Laughlin,电话是952-401-5032。该表格将被签署并传真给学校,供学校存档。
  • 联系在家授课教师库中的一位在家授课教师(除非学生的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教师可以/愿意提供授课),并协调服务。请向教员提供以下信息
    • 学生和家长的姓名以及他们的电话号码。
    • 预计在家授课的时间。
    • 工作人员联系人和电话号码/电子邮件。
    • 讨论或获取学生课程和家庭作业的教师姓名和电话号码,如果与联系人不同。
    • 任何有关课程和家庭作业接送等的额外信息。
  • 告知家长在家的指导老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 告知学生的老师和考勤办公室学生的在家状态(如适用)。
  • 监测在家的状态,并在学生返回学校或进入其他学校时,通知在家的指导老师/家庭辅导员、考勤办公室和DSC的Beth Erickson。
  • 教员信息

除非学生目前的普通教育和/或特殊教育导师中有人可以完成在家授课,否则应从在家授课的导师名单中联系。所有在家授课的教师都需要在学区建立完整的档案,包括在与学区合作之前进行背景调查。

特殊教育学生需要一名有执照的特殊教育教员,至少有一部分的教学时间,详见学生的个人教育计划。如有需要,该教学时间可由有执照的普通教育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分担。

在家授课的教师将得到一份这些准则的副本,此外还有一些关于付款的一般信息。在家辅导的时间表可以从Beth Erickson处获得,并应交还给她以进行处理和付款。在家辅导的小时费率在目前的明尼唐卡教师协会总协议中已有规定。


问题/关注点

有关在家授课的一般问题,请联系Annie Lumbar Bendson,电话952-401-5992或annie.lumbarbendson@minnetonkaschool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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